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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实施方案
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实施方案
根据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评实施方案。
一、考评时间
1、现场调查时间:月中旬至11月上旬。
2、有关数据采集时间:年10月1日-15日收集进度和报表数据;1月1日收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任务完成情况。
3、考评汇总时间:201月上旬。
二、考评内容
20责任目标全面考核,以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印发的《县201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为准。县委、县政府2014年度乡镇绩效管理工作关于“人口发展”的5项考核指标,即当年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当年落实长效节育率、计生协会工作、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从全面考核的结果中提取相关数据,按县下达指标的分值换算后报送。
三、考评办法
1、考评组采取“听、看、对、查”方法进行考评,即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有关设施、查阅有关资料、核对有关信息、下村入户调查等。考评组成员根据考核内容、标准,以乡镇为单位,认真做好调查记录、考评表登记、考评汇总等工作。
2、每个乡镇随机抽查1-2个村。
3、11个乡镇统一安排一个检查组,每个乡镇考核一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当天检查结果不汇总、不反馈。
四、考评组人员组成
考评组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部分乡镇业务骨干组成。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五、部分考核指标得分计算方法
1、当年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7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低于县下达指导性指标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政策符合率/指导性指标*7。
2、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5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若未在103—107其范围内的,每高出1个点扣0.5分;每低于1个点扣0.2分,扣完为止。得分计算:5-(实际出生性别比-107)*0.5;或5-(103-实际出生性别比)*0.2。
3、一孩育妇比(3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低于45%要求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一孩育妇比/45%*3。
4、当年人口出生统计准确率(4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未达到95%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得分计算:4-(95%-实际统计准确率)*0.5。
5、当年长效节育率(6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未达到87%的,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得分计算:6-(87%-实际落实长效节育率)*0.5。
6、当年二女结扎率(3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未达到95%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落实二女结扎率/95%*3。
7、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6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未完成任务数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完成率*6。
8、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6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当年(含补报)征收面(每例已征金额占应征30%以上)未达100%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征收面*1.5;征收率低于70%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征收率/70%*4.5。
9、奖励兑现率(3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法定奖励兑现率未达100%,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0.2分,得分计算:1.5-(100%-实际兑现率)*0.2,扣完为止;奖扶、特扶、贡献奖、高考奖励、中考加分等计划生育系列奖励扶助制度落实未到位,资格确认差错(包括错漏报)1人扣0.1分,得分计算:1.5-N*0.1(N为资格确认差错总人数,扣完为止)。
10、全员人口管理信息质量(5分):以10月13日年报表定稿时点数据为准,数据逻辑准确率,按检测结果的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逻辑准确率*1.5;数据更新及时率,按检测结果的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更新及时率*1.5;信息完整率,按检测结果的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信息完整率*2。
人口信息业务迁移交接有逾期办理的,每条扣0.1分;县内乡镇间迁移交接提请县级仲裁的,错误方每条扣0.2分。得分计算:5-(N1*0.1+N2*0.2)(N1为逾期办理交接业务条数,N2为错误方交接业务条数,扣完为止)。
11、流动人口(10分):
①流出育妇办证率1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未达85%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得分计算:1-(85%-实际办证率)*0.1。
②流入育妇验证率1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未达90%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验证率/90%*1。
③流入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分:以检查核实数据为准,未达85%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政策符合率/85%*1。
④流动人口育妇纳管率1分:未达90%的按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实际纳管率/90%*1。
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质量5分:按流动人口计生十项指标综合评估结果的比例得分。得分计算:十项指标综合率*5。
12、县委、县政府5项考核指标:
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的5项考核指标分值共5.5分。以年度责任目标全面考核结果的相关数据为依据,按县下达的各项指标分值进行计算:
①当年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1.5分。得分计算:当年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指标值*1.5。(注:人口出生政策符合率指标值各乡镇参照年初县下达的指标执行。)
②当年落实长效节育率1.5分。得分计算:(已落实上环数+已落实结扎数)/(应落实上环数+应落实结扎数)*1.5。(注:应落实上环的一孩出生时间从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应落实结扎的末孩出生时间从208月1日至2014年7月31日止。)
③计生协会工作0.5分。得分计算:协会组织建设情况(0.2)+资金发放到位情况(0.1)+“幸福工程”项目开展情况(0.1)+宣传活动开展情况(0.1)。
④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率1分。得分计算:已完成的检查数/下达的任务数*1。
⑤当年社会抚养费征收率1分。得分计算:已征金额/应征金额*1。(注:含补报以来的政策外出生人数。)
篇2: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汇报
到5月31日止,4个试点县市共办理一次性奖励11289人,奖励经费564.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86.255万元,州级资金115.0475万元,县级资金115.0475万元),办理教育“三免费”2948人,免费经费50.142万元;其余9个非试点县办理一次性奖励7095人,奖励经费354.75万元,办理教育“三免费”1849人,免费经费31.631万元。三是206月1日以后实施《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阶段。年6月1日―2004年9月28日,全州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为4534户,其中独男户2578户,独女户1956户。
2、2004年6月1日后省、州、县三级财政“奖优免补”经费实际到位情况。2004年省级财政已下达我州7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补助312万元,已从州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下拨到屏边、石屏、泸西、元阳、XXX、金平、绿春7县。因7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资金管理实行报帐制,州级要求各县在兑现一次性奖励前,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名单上报州计生委审核后,从州级资金专户中将配套资金下拨到各县,由各县汇总省、州、县三级资金后,兑现到人。其余6个非扶贫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省级补助经费364.675万元,已从州级资金专户中下拨到各县市,2004年6月―9月的州级配套资金也已从州级资金专户中下拨到各县市。各县市正在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开展兑现工作。2004年第一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专项经费254.27万元,2004年9月22日已下拨到各县市,目前已兑现2525人,占应兑现人数3826人的66%。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州委、州人民政府在今年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认真分析了全州的人口形势,决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行“黄牌警告”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明确要求各县市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牢固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思想,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经济发展的观念,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位置,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时,实行人口与经济通盘考虑,综合决策。各县市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不少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领计生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计生部门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
(二)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全年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责任目标,州人民政府和州计生委在年初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实行政府对政府、计生部门对计生部门的双线考核,并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目标,明确了各县市政府和计生部门的职责。二是2004年2月25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了由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千方百计为计生部门解决一些计生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为计生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三是2004年3月23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对2004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各县市紧紧围绕与州委、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及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层层签订责任书。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提高计划生育率和综合节育率为重点,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特别是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展顺利。
(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认真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制度的通知》,确保2004年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坚持每季度向各县市通报一次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004年8月23日至29日,州人民政府又责成州计生委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州13个县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黄牌警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促检查,9月22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督查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一定的物力、人力,对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乡镇、村进行具体的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提高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长效节育率、避孕及时率和一孩放环率五个核心指标,努力降低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党委、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要求,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加强对乡镇投入的督促检查,确保人均经费这一重点考核指标的完成。对省州下拨的各项专款要及进拨付到位,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重点抓好“黄牌警告”制度中四项重点考核指标的落实。各县市党委、政府在督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督查组的反馈意见,查漏补缺,认真进行了整改,为全州责任目标的完成打下了基础。
(四)认真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千方百计提高领证率。2004年,州人民政府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作为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纳入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目标。二是对20个旧、开远、蒙自、石屏4个省级试点县市在对象把握、审核把关、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经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同省人口计生委进行了结算。三是根据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设计印制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档案管理材料,要求各县市在今年9月30日前,组织完成2004年5月30日以前所有已办理奖励优待的独生子女家庭档案的建档工作。四是在2004年6月1日下午,省人民政府XXX省全面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州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州、县市奖励资金的配套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独生子女领证和奖励月报制度。在《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下发后,举办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培训班,提高了全州计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五是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上报的2004年5月31日前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名单进行了审核,并下拨了州级配套资金。兑现了至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三免费”经费。完成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查,2004年9月27日,州人民政府和蒙自县人民政府举行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首发仪式。六是针对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较低的实际,2004年10月10日至11日,又召开了由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计生局局长,统计、法规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
(五)强化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针对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计划生育基础较差,计划外生育率较高的实际,要求南部地区6县和北部山区乡镇要进一步抓好人口控制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过硬措施,控制早婚早育,抓死计划外多孩的控制和间隔年限不到的抢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外生育,全州违法多生育人数比去年明显减少。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国家九部委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X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县市积极为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认真开展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工作,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流入人员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
(六)强化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加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 2004年,州人民政府狠抓了宣传教育工作,在《XXX日报》开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在XXX电视台、XXX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人口扫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宣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反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信息。各县市围绕《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印制了一大批计划生育宣传品,分发分送到育龄群众家中。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狠抓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和服务网络建设。对、2003年州级筹措资金为13县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配置的一批大中型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下发了《关于对内地7县市计生技术服务设备使用情况专项调查的通报》,充分肯定了内地7县市发挥配置设备的潜力,提高县级计生服务站工作的技术含量,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和培训,加大新设备、新技术宣传工作力度,把设备利用与生育、节育、不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为降低生育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采取州县配套的办法筹措资金,为内地7县市乡镇服务所配备了一批急需设备。2004年5月,组织全州500多名计生服务人员参加了省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全省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2004年6月,举办了全州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科技培训班,各县市计生局分管领导、科技管理人员、服务站站长、服务所所长共计170人参加了培训,为全州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打下了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视力度还不够,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形势的严峻性认识还不足。少数县市计生部门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尤其是面对面的宣传不够,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不高。
四、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牢牢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抓住州对县市、县市对乡镇实行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的机遇,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黄牌警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工作人员,并切实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先进经验,积极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起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措施,解决人口问题。
(二)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将控制人口增长与扶贫开发、解决“三农”问题有机结合,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集中资金、技术和人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和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千方百计减少计划外生育,严格控制违法多生育。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九部委颁布的有关文件和《X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综合整治。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认真进行清理,对违法生育的案件严肃查处。
(三)抓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千方百计提高领证率。以落实奖励政策为重点,以提高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为核心,进一步加大《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农业人口自觉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办理程序,把“奖优免补”的兑现情况纳入计划生育和教育政务公开的范围,确保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消除农民群众的思想顾虑。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让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少生孩子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提高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遏制农村人口过快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增强人口控制能力。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认真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的需要。以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为载体,大力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以巩固发展“三为主”成果,积极推进“三结合”为主线,不断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农村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篇3: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汇报
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汇报
2004年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汇报(2004年10月16日)
省检查考核组的各位领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将省人民政府与XXX州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与XXX州计生委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汇报如下,请省检查组考核认定。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展情况
2004年,中共XXX州委、州人民政府在中共XXX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决定》及中央、省、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根本任务,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抓好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和服务,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
(一)省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1、人口控制指标。出生率16.03‰,比控制数16.07‰低0.04个千分点。违法多生育人数118人,比控制数200人少82人。
2、投入指标。州委、州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省委、省政府《决定》的有关要求,州、县(市)、乡(镇)按2:4:2的比例,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并把各县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到位情况纳入“黄牌警告”制度的重点考核内容。州级财政年初安排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700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州级配套经费100万元,教育“三免费”经费40万元。在下半年预算调整中,又增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80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州级配套经费220万元。除预算调整的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80万元尚待分配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并下拨到县市。州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780万元(不含“奖优免补”经费),与任务数780万元持平。内地7县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边疆6县州级全部承担),由于财政收入集中在年底等原因,可于12份全部拨付到位,并兑现到人。
3、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情况。据统计,截止2004年9月28日,全州农业人口累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为16816户,占农业人口一孩112081户的15%。2004年10月10日―11日,州人民政府又召开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预计经过后3个月的努力,全州累计领证户数可达23196户,领证率达20.7%,比任务数20%高0.7个百分点。
4、“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2003年州委、州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州对县市、县市对乡镇的“黄牌警告”制度,州委、州人民政府在年初检查考核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2003年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黄牌警告”考核情况的通报》。弥勒、元阳、金平3县在年底认真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12个乡镇给予了“黄牌警告”,并实行“一票否决”,推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比任务数2个乡镇多10个乡镇。
(二)省人口计生委与州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为当地党委、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做好工作。州计生委作为州人民政府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强化调查研究,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指导,为州委、州人民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一是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三大重点,即采取超常规的办法,认真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抓好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人口控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争使全州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提前实现州委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经过努力使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战略目标。二是建议州委、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施“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奖惩。
2、积极争取工作条件。一是争取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州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州级财政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由2003年的720万元增加到780万元(不含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配套资金),同时明确要求县市、乡镇要按4:2的比例加大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州级生活补贴,内地7县市由2003年的`每人每月2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30元,边疆6县由2003年的每人每月3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40元,并按各县市村级宣传员的实际人数予以补助。三是在《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下发后,积极向州人民政府反映,州人民政府决定除认真做好个旧、开远、蒙自、石屏4个省级试点县市的工作外,在全州其余9县全面实施这一奖励政策。四是针对州计生委人员偏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未能单设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在州计生委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核定人员编制3人。五是积极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强化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开展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规范管理达标活动,2004年州级财政安排160万元专项资金,为内地7县市乡级服务所购置更新设备。
3、计生委班子团结、求实、务实。2004年州计生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开展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正确把握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随时保持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形成了“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政风。
4、行风建设正常。按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建立了《XXX州计生委公开承诺制度》、《XXX州计生委科学民主决策制度》、《XXX州计生委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XXX州计生委首问首办制度》、《XXX州计生委学习制度》、《XXX州计生委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计生部门的特点,把行风建设作为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机关作风的有效方法,作为提高素质、树立计生形象的有效手段,作为促进职能到位,全面维护育龄群众身体健康的推进器。通过行风建设,服务广大育龄群众的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5、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二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有新的进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明显提高;三是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日益增强,宣传阵地不断巩固;四是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有新的突破,服务站所的管理和建设得以加强;五是人口控制手段不断增强,违法多生育人数明显减少;六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新的突破,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
6、计划生育率91.5%,比任务数90.5%高1个百分点。
7、违法多生育118人,比控制数200人少82人。
8、“奖优免补”政策兑现率年底可达100%的目标任务要求。
9、避孕及时率68.5%,比任务数68%高0.5个百分点。
10、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下发后,州计生委举办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培训班,组织全州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有关文件和政策,明确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对象和政策规定,部门职责和办理程序,下发了《关于建立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档案的通知》,建立了XXX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统计报表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据调查,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
11、运用计算机“奖优免补”管理系统,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个案管理。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州142个乡镇配备了计算机,向省人口计生委购买了“奖优免补”计算机管理软件,组织各县市管理人员参加了省统一组织的培训。州、县、乡三级正按省级要求,运用计算机“奖优免补”管理系统,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个案管理。
12、建立健全州县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正常运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正按省级要求,建立州县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
(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情况
1、奖励工作的开展情况。XXX州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始于20,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年3月至2003年7月31日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奖励阶段。州、县筹措资金527.5万元,为全州13个县市符合养老保险奖励条件的11847人办理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一次性解决了2003年8月1日前全州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的养老保险奖励问题。二是2003年8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实施《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阶段。我州个旧、开远、蒙自、石屏4县市被列为省级试点县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全州实际,决定除认真做好4个试点县市的工作外,在全州全面实施这一奖励政策。到2004年5月31日止,4个试点县市共办理一次性奖励11289人,奖励经费564.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86.255万元,州级资金115.0475万元,县级资金115.0475万元),办理教育“三免费”2948人,免费经费50.142万元;其余9个非试点县办理一次性奖励7095人,奖励经费354.75万元,办理教育“三免费”1849人,免费经费31.631万元。三是2004年6月1日以后实施《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阶段。2004年6月1日―2004年9月28日,全州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为4534户,其中独男户2578户,独女户1956户。
2、2004年6月1日后省、州、县三级财政“奖优免补”经费实际到位情况。2004年省级财政已下达我州7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补助312万元,已从州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下拨到屏边、石屏、泸西、元阳、XXX、金平、绿春7县。因7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资金管理实行报帐制,州级要求各县在兑现一次性奖励前,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名单上报州计生委审核后,从州级资金专户中将配套资金下拨到各县,由各县汇总省、州、县三级资金后,兑现到人。其余6个非扶贫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省级补助经费364.675万元,已从州级资金专户中下拨到各县市,2004年6月―9月的州级配套资金也已从州级资金专户中下拨到各县市。各县市正在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开展兑现工作。2004年第一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专项经费254.27万元,2004年9月22日已下拨到各县市,目前已兑现2525人,占应兑现人数3826人的66%。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州委、州人民政府在今年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认真分析了全州的人口形势,决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行“黄牌警告”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明确要求各县市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牢固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思想,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经济发展的观念,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位置,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时,实行人口与经济通盘考虑,综合决策。各县市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不少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领计生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计生部门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
(二)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全年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责任目标,州人民政府和州计生委在年初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实行政府对政府、计生部门对计生部门的双线考核,并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目标,明确了各县市政府和计生部门的职责。二是2004年2月25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了由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千方百计为计生部门解决一些计生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为计生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三是2004年3月23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对2004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各县市紧紧围绕与州委、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及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层层签订责任书。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提高计划生育率和综合节育率为重点,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特别是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展顺利。
(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认真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制度的通知》,确保2004年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坚持每季度向各县市通报一次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004年8月23日至29日,州人民政府又责成州计生委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州13个县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黄牌警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促检查,9月22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督查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一定的物力、人力,对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乡镇、村进行具体的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提高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长效节育率、避孕及时率和一孩放环率五个核心指标,努力降低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党委、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要求,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加强对乡镇投入的督促检查,确保人均经费这一重点考核指标的完成。对省州下拨的各项专款要及进拨付到位,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重点抓好“黄牌警告”制度中四项重点考核指标的落实。各县市党委、政府在督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督查组的反馈意见,查漏补缺,认真进行了整改,为全州责任目标的完成打下了基础。
(四)认真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千方百计提高领证率。2004年,州人民政府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作为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纳入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目标。二是对2003年个旧、开远、蒙自、石屏4个省级试点县市在对象把握、审核把关、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经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同省人口计生委进行了结算。三是根据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设计印制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档案管理材料,要求各县市在今年9月30日前,组织完成2004年5月30日以前所有已办理奖励优待的独生子女家庭档案的建档工作。四是在2004年6月1日下午,省人民政府XXX省全面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州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州、县市奖励资金的配套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独生子女领证和奖励月报制度。在《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下发后,举办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培训班,提高了全州计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五是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上报的2004年5月31日前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名单进行了审核,并下拨了州级配套资金。兑现了2003至20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三免费”经费。完成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查,2004年9月27日,州人民政府和蒙自县人民政府举行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首发仪式。六是针对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较低的实际,2004年10月10日至11日,又召开了由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计生局局长,统计、法规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
(五)强化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针对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计划生育基础较差,计划外生育率较高的实际,要求南部地区6县和北部山区乡镇要进一步抓好人口控制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过硬措施,控制早婚早育,抓死计划外多孩的控制和间隔年限不到的抢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外生育,全州违法多生育人数比去年明显减少。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国家九部委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X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县市积极为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认真开展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工作,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流入人员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
(六)强化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加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2004年,州人民政府狠抓了宣传教育工作,在《XXX日报》开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在XXX电视台、XXX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人口扫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宣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反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信息。各县市围绕《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印制了一大批计划生育宣传品,分发分送到育龄群众家中。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狠抓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和服务网络建设。对2002年、2003年州级筹措资金为13县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配置的一批大中型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下发了《关于对内地7县市计生技术服务设备使用情况专项调查的通报》,充分肯定了内地7县市发挥配置设备的潜力,提高县级计生服务站工作的技术含量,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和培训,加大新设备、新技术宣传工作力度,把设备利用与生育、节育、不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为降低生育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采取州县配套的办法筹措资金,为内地7县市乡镇服务所配备了一批急需设备。2004年5月,组织全州500多名计生服务人员参加了省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全省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2004年6月,举办了全州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科技培训班,各县市计生局分管领导、科技管理人员、服务站站长、服务所所长共计170人参加了培训,为全州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打下了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视力度还不够,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形势的严峻性认识还不足。少数县市计生部门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尤其是面对面的宣传不够,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不高。
四、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牢牢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抓住州对县市、县市对乡镇实行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的机遇,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黄牌警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工作人员,并切实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先进经验,积极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起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措施,解决人口问题。
(二)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将控制人口增长与扶贫开发、解决“三农”问题有机结合,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集中资金、技术和人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和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千方百计减少计划外生育,严格控制违法多生育。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九部委颁布的有关文件和《X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综合整治。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认真进行清理,对违法生育的案件严肃查处。
(三)抓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千方百计提高领证率。以落实奖励政策为重点,以提高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为核心,进一步加大《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优惠政策,鼓励引导农业人口自觉放弃生育二孩,终身只生育一个孩子。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严格办理程序,把“奖优免补”的兑现情况纳入计划生育和教育政务公开的范围,确保各项奖励政策的落实,消除农民群众的思想顾虑。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让自觉执行计划生育少生孩子的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提高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遏制农村人口过快增长,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四)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增强人口控制能力。加大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认真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优质服务工作,不断满足育龄群众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的需要。以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为载体,大力加强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以巩固发展“三为主”成果,积极推进“三结合”为主线,不断推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提高农村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
篇4: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委、市政府与市教体局签订的《平度市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齐抓共管责任书》,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平度市教育体育系统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指标
1. 符合政策生育率100%,严禁计划外生育。
2. 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100%。
3. 已婚育龄妇女一年两次环孕情监测率100%。
二、保障措施
1. 健全计生组织机构。学校主要负责人要对计生工作负总责,确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依法落实本单位应当履行的计划生育责任和义务,负责本单位教职工(包括正式在编职工、病休人员及临时用工)、男职工家属(家属为农业户口或没有职业的)、单位空挂户及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要与每名教职工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学区小学计生工作由小学教育单元中心校负责管理。
2. 落实计生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教职工请销假制度,规范教职工请假审批手续,切实加强在职已婚女职工请销假管理。请假2个月以上的,要先到镇(街道)计生办接受孕检,持孕检证明(有技术人员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技术服务专用章),到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并报市教体局审批。从休假之日起每过3个月,当事人必须到指定地点接受一次孕检。对于政策外妊娠的,要出具指定地点终止妊娠的证明材料,方可批准休假或销假。
3. 加强计生工作日常管理。按时做好计生工作月报、季报、年报以及环孕情监测工作。建立教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保证育龄妇女个案信息变动准确、及时,严禁漏登、漏管。严格落实环孕情监测制度,每年5月和11月份组织已婚育龄妇女(含在职女职工、病休女职工、无单位的.男职工配偶、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妇女)进行两次环孕情监测,确保环孕情监测率达到100%。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立即报告当地计生部门,迅速采取措施制止。
4. 抓好特殊人群的管理。抓好单位40周岁以下在职及病休已婚育龄女职工的管理;抓好单位男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尤其是配偶为下岗、无业或待业人员的管理;抓好新录用、调入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及时与当地计生办交流相关人员的婚孕育信息;对因辞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离开本单位的职工,要在30日内将其婚育情况通知当地计生办,并办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档案交接;抓好离婚尤其是办真离婚手续但不离家“假离婚”人员的管理,并及时上报当地计生部门和市教体局。
5. 加强计生政策宣传工作。采取宣传栏、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向全体教职工传达国家、省、市各级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准确的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设人口及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课程。
三、责任追究
1. 市教体局负责对各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将其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2. 凡单位出现违法生育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内评先选优资格,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降职使用,情节严重的,予以免职。对违法生育本人,视情节依法处理直至开除公职。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中心校与学校各执一份
篇5:县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县人民政府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报告 -情况报告
尊敬的州考核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XX县人民政府对各位领导亲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给予我县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XX县20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上级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技术服务为重点,以广大育龄群众的需求和满意程度为标准,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省、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经过全县各级计生干部的共同努力和扎实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面完成了州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保持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为我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面,我将XX县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和“黄牌警告”制度落实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简要汇报,请予考核。
一、2004年县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基本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率:指标17‰,实际完成11.37‰,比指标少5.63‰。
2、自然增长率:指标9.15‰,实际完成6.1 ‰,比指标少3.05‰。
3、计划生育率:指标91.5%,实际完成97.83%,比指标增6.33%。
4、长效手术:指标7000例,实际完成7910例,超额完成910例。
5、计划外多孩:指标10人,实际出生4人,比指标少6人;
6、人均经费投入:指标县乡分别为3.5元、1.7元,实际县人均投入达3.51元、乡镇人均投入达1.72元。
(二)工作指标完成情况
1、在目标管理责任制中认真执行黄牌警告制度并实行通报:今年对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黄牌警告各通报了2次,即以县政府〔2004〕30号文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以县委〔2004〕7号文件,对黄牌警告进行了通报,给予黄牌警告5个乡镇,即西一、西二、卫泸、虹溪、弥东5个乡镇,县人民政府今年10月又以弥政发〔2004〕56号、57号文件对统计年度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
2、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人数占农业人口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之比:指标为8%,我县2004年农业人口只有一孩家庭13313户,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3755户,达 28.21%,比指标增20.21%。
3、
4、村级宣传员报酬落实:指标为县补贴60元/月,我县从
5、乡级服务所有编制、有人员:我县县编委下达每个乡镇服务所3人,除西二、巡检司各缺1人外,已全部配齐。
二、2004年县计生局与州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一)综合评估指标
1、为当地党委、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做的主要工作:一是积极为县委、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等方面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准确情况;二是争取在年初预算时就将计生手术经费、“三为主”经费、“三结合”经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经费预算在内。
2、争取的工作条件主要有:一是税费改革后信息员补贴无着落,积极主动争取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了村(居)民小组1128人的补贴待遇,每人每月25元,共计每年所需33.84万元,调动了计生信息员的积极性;二是在流动人口较集中的XX镇按国家九部委的要求配备了3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每人每月补贴300元,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进一步得到加强。
3、计生局领导班子机关团结、求真、务实,团结协作精神好,没有出现班子不团结而影响工作的现象。
4、在行风建设中加强了对计生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全县计生工作人员多年来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5、2004年的工作取得的新突破,一是“黄牌警告”后,计划外多孩控制较好,今年只超生4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3人;二是争取州县配套资金13万元配置局机关13套电脑,实现办公信息化;三是争取州上配套和自筹各占50%对县服务站和乡镇计生服务所配置B超等设备投资60多万元;四是争取国债资金项目156万元,新建服务站综合楼项目。
(二)量化指标
1、计划生育率州下达指标91.5%,实际完成97.83%。
2、违法多生育人数不超过10人,今年实际超生4人。
3、避孕及时率不低于73%,实际完成78%。
4、基层统计台帐运转合格率不低于80%,实际完成88%。
(三)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指标
1、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资金已全部兑现到奖励对象手中,兑现率达100%。
2、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按上级要求进行了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
(四)计生局和各乡镇都建立了“奖优免补”计算机管理系统,并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了个案管理。
(五)计生局建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运作正常。
三、为完成今年的责任目标,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解决计生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
(二)抓责任目标和黄牌警告制度的考核
县委、政府于
(三)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对全县不孕不育进行诊治,切实为已婚育龄妇女排忧解难
(五)开展妇女生殖道感染工程普查普治,提高育龄人群的健康水平
2004年3月、5月和10月,县计生服务站先后派出3批12人次专业技术人员,协助省科研所项目组对XX、竹园、朋普3个镇开展了妇女生殖道感染工程的第三次普查普治,共完成妇女生殖道感染普查普治1094例,患病率大为下降。
(六)积极开展对独生子女父母、双女结扎户奖励兑现工作,提高农村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实行“奖优免补”政策,是我省改革开放以来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举措。在具体落实中,我县除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外,还按照政策规定将奖励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奖励优待对象手中。从
(七)开展“三下乡”和“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促进了全县计生工作的发展
在2004年开展的“三下乡”、“科技活动周”、“5・29”活动,以及“关注妇女,抗击艾滋” 等宣传服务活动中,服务工作人员热情、耐心地为育龄群众讲解计划生育知识,向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32000份,发放各种计生政策宣传单80000份,展出计生宣传板5块,循回播放《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奖优免补”录音。为鼓励农民少生优生,12月份还组织县、乡、村计生人员向一孩家庭户发放“奖优免补”年画20000份,县计生局与县教育局还向75000多名在校中、小、幼儿园学生发放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知识小册子。通过宣传,大大提高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率。
(八)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计生干部、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扎扎实实把农村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优质服务工作,我县加大了对计生干部和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
(九)围绕责任目标,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针对去年我县多孩有所回升的实际,围绕州对县、县对乡镇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分管领导与计生干部同甘共苦一起抓,特别是去年受到黄牌警告的5个乡镇,今年的计划外多孩生育得到有效遏制,从2003年的超生17人,减少到2004年的只超生4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县2004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一)乡镇与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有的乡镇指标任务完成得较好,有的完成得稍差,山区与坝区有一定差距。
(二)基层部分计生人员的宏观意识、创新意识和工作理念不强,主要表现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和农业人口“奖优免补”管理工作上不规范,服务水平、管理措施比较落后,工作方法单一。
(三)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由粗放型管理向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转变,特别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量非常之大;现有计生工作人员远远不能满足新时期计生工作的需要,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
(四)少数乡镇调整计生办主任工作频繁,管理工作跟不上,计划外生育和计划外多孩生育形势依然严峻,躲逃生时有发生。
(五)乡镇发放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有一定困难,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率的进一步提高有一定的影响。
各位领导,以上是我县2004年与州委、州人民政府及州计生委签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不妥之处,敬请考核组的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篇6: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奖惩兑现会议上的讲话
兑现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3月24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奖惩兑现会议,全面总结了去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表彰了先进,兑现了奖惩,对于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必将产生重要作用。下面,我根据区委、区政府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增强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坚定不移地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去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04年,全区出生人口2987人,人口出生率10.4‰,计划生育率为98.4%,自然增长率为6‰,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6.7:100,全面完成了市下达我区的人口控制计划,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04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完成责任目标奖”。在此,我代表区委、区政府向为计划生育工作做出贡献的各级干部、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当前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一是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带来极大冲击。由于我区80年代左右出生的人口陆续进入婚育期,全区人口出生出现结构性回升。新《婚姻登记条例》颁布实施后,符合法定婚龄的结婚人数大幅度增加,使全区晚婚率由往年的95%左右下降到去年的59%。同时,符合二胎生育条件的人数增多、生育时间提前。由于这些因素的影响,今年将是我区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第一个峰值年。据测算,如果按政策生育,今年全区将出生4000人左右,比正常年份多出生1000人左右,出生率将达13‰以上。而市里为了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将我区原定的出生率由12.54‰削减为11.72‰。这个指标作为指令性计划,是绝对不能突破的。二是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仍很薄弱。2004年,全区有47个村(居)被列入计划生育薄弱村(居),占行政村(居)总数的22%;全区仅有三处市级优质服务先进镇,去年还有一个被摘掉了牌子,并被市黄牌警告。三是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调问题还很突出。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分析,我区出生婴儿性别比实际达到110以上。今年省、市仍把性别比列为专项考核指标,性别比不达标的,直接给予“一票否决”。四是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镇(街)机构改革以来,计划生育队伍虽然保持了相对稳定,但有些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有的工作作风、法制观念和服务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有的甚至违规违纪,引发了不少信访案件,给工作造成很大被动。五是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合力不强。少数党政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可持续发展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标准低,存有盲目乐观和消极畏难情绪。有的部门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自觉性不高,工作被动应付。六是面临省里届中考核的严峻考验。今年是计划生育届中考核年,由于我区多年被省里免检,接受省考核检查已成定局,考核成绩的好坏将直接反映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如果我们工作稍有放松,就有可能在考核中出现问题,不仅直接影响我区,而且也会影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因此,对我区计划生育工作来说,面临着一次非常严峻的考验。各级各部门必须克服盲目乐观思想,克服松懈麻痹情绪,更加清醒地认识全区人口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更加清醒地认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毫不动摇地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要突破难点,把握重点,努力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
今年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着眼两大目标(即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争创全省优质服务先进区),强化三项措施(即深化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活动,大力加强人口信息化建设),办好四件大事(即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加快建立完善新机制,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体系),实现五个确保(即确保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72‰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合法生育率保持在98% 以上,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8% 以上,出生婴儿性别比继续下降),促进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步发展。工作中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重点:
(一)要积极应对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计划外生育,是各级计划生育工作的主题和重中之重,必须长期坚持。一要严格人口计划管理。各镇(街)、村(居)要在摸清2004年度出生、在孕、待孕、结婚生育妇女人数的基础上,动员准备结婚的
育龄青年推迟婚期,动员育龄夫妇推迟怀孕时间,动员符合安排生育二孩条件的夫妇推迟二孩生育时间,签订推迟结婚、生育合同。区里已将指令性人口计划逐级下达到镇(街),镇(街)要下达到村、到人,并跟踪管理,抓好落实,任何单位都不得突破人口计划。二要严格控制违法生育。坚持月访季查,严格落实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下大力制止外出躲生,严格控制非婚生育和非法抱养,严肃处理违法生育人员。对农村外逃户,各镇(街)要作为一项硬任务,责任到人,限期追回。凡发现超生的,要严格追究包村责任人的责任。对下岗、失业、歇长假等人员,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坚决消除城市计划外生育的死角。要毫不放松地抓好出生婴儿性别比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行为,努力把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三要抓好晚婚晚育工作。要加强宣传,加大奖励力度,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为切实平抑人口出生高峰,区委、区政府决定,对符合二胎生育政策而自愿推迟生育年度的,每推迟一年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妇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二)要搞好宣传教育,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宣传、计生、卫生、民政、文化、公安等部门,要通过开展“双进”、“双建”、“三下乡”和“关爱女孩行动”等活动,大力宣传人口政策和形势,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宣传在“峰值年”生育给入托、入学、就业、子女成才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引导人们自觉避开“峰值年”结婚生育,确保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要以“一法三规一条例”为重点,采取逐级培训的方法,把镇、村计生领导、计生工作人员、村干部、育龄妇女小组长全部培训一遍,全面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要积极利用人口学校等阵地,定期办好育龄群众培训班,切实提高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率,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进一步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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