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部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24 23:39:05 投稿人:kaka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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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部的规章制度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保部的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1

1、编制检修计划方案

1.1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和安全措施

1.1.1检修方案内容有:检修项目名称、参加检修工种和人数、检修方法、步骤和安全防护措施等。

1.1.2检修方案必须做到项目齐全、内容详细、任务具体、责任明确、措施有力、方法科学。

1.1.4检修方案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分管副总备案。

1.2编制检修方案的程序

1.2.1停工大修,由检修车间、生产处、设备科共同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或检修任务书报请公司批准。

1.2.2中修和一般检修,由车间编制检修任务计划方案,报请设备部门审核批准,下达后实行。

1.2.3车间日常维修,由车间设备管理员或工段长(班组长)编制维修计划方案,经车间主任批准后执行。

2、检修组织与管理

2.1大检修应成立检修领导小组(或检修指挥组),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任总指挥兼安全总负责人,由参加检修项目的有关车间部门参加组成。

2.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明确各检修项目负责人,履行检修项目的审批手续。检修任务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3项目检修负责人对分管检修项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2.4大检修现场的'每个区域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和车间部门领导对检修安全负责,并指定区域现场专职安全员。

2.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按检修任务要求向检修人员进行任务交底、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同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6公司生产、调度、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等有专人在大检修现场,检查、督促检修过程的安全作业情况。

3、检修准备

3.1生产车间部门要为检修项目负责单位、部门创造可靠的安全检修条件,做好检修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和设备处理方案,落实好安全措施。

3.2参加检修项目的单位、车间部门没有按规程办理、办完检修手续,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等。

3.3根据检修任务的规定安全措施应认真逐项落实,不准随意改动,如执行有问题必须经总指挥批准。

3.4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3.5检修传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起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上安全锁卡。

3.6检修单位要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设备内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和落实情况。

3.7检修单位应检查检修过程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2

1、目的:

公司员工管理、考勤监督,安全、卫生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

2、作业内容:

2.1保安必须认真学习并熟悉公司的《保安管理规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车辆管理规定》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及通知,自觉遵守并负监督执行的责任。

2.2保安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人员及考勤管理、出入管理和厂区安全、卫生等监督管理。

2.3人员及考勤管理:

2.3.1辅导员工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秩序。

2.3.2公司规定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及时打卡,保安负责管理员工上下班的考勤卡。

2.3.3保安负责监督员工打卡,禁止代替别人打卡,发现代打卡应及时记录报告人事部。

2.3.4因机械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打卡的,保安应及时报告人事部,并配合人事部进行相应处理。

2.3.5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2.4出入管理:

2.4.1员工出入厂区,应佩戴厂牌,对于无厂牌人员,保安可以拒绝进厂。如确实该员工忘带厂牌,保安应记下其姓名并上报行政办可以让其入厂。员工上班时间外出时,需按规定填妥员工上班外出证明单,保安监督出厂时间,并在员工回厂时签入回厂时间。

2.4.2有外来人员来访时,保安人员应先询问其是否有联络人。如有,电话确认后,按联络人员要求予以接待;否则一律请示行政部决定。

2.4.3外来人员来访、外来车辆进出一律进行登记。

2.4.4节假日加(值)班人员或因事需进办公室及车间、仓库者,需进行登记后进入。

2.4.5物资出厂时,必须出示物资出门证明,出门证明应有该部门主管出具,并由相关人员签名,凭出门证明单查验无误后放行。

2.4.6公司员工携带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应凭行政部开立放行单放行。携带一般随身用品,由保安人员查验后放行。

2.4.7物资出厂,保安如果有疑问不能决择时,应及时报告上级。

2.4.8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非本公司人员及客户或未办理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带的违禁品入厂。

2.4.9对进入公司的车辆要求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2.4.10负责对公司各种报刊、信件及邮件的签收,并及时交给收件人。

2.5厂区安全卫生管理:

2.5.1除车间及办公区外,保安人员有义务进行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负责对公司监控的查看,并对监控系统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2.5.2保安应安排巡逻路线,定时或不定时进行厂区巡逻,深夜当班的人员还必须不定时对厂区各要点及宿舍进行巡查。处理及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如有下列情况,保安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2.5.3.1打架斗殴者;

2.5.3.2生产车间内吸烟者;

2.5.3.3食堂或宿舍区违规用火或用电者;

2.5.3.4擅自处理、搬移、损坏公司财物者;

2.5.3.5严重影响公司形象、违返公司管理制度的'其他行为;

2.6紧急事件的处理

2.6.1发现盗窃时,在以收回失窃物为首要的同时需注意防护个人的人身安全,立即报警并呈请上级处理。

2.6.2紧急事件发生时应镇静,以最有效方法将灾害减少至最低限度,不可以慌张误事,视情况按下列程序处理:

2.6.2.1判断情况若尚可消除时,应迅速采取行动,报告领导。

2.6.2.2如事态有迅速扩大之势,应迅速通报有关单位,请求协助解决。

3、保安工作守则

3.1着装、佩戴齐全,按规定上岗交接班。

3.2认真履行值班登记制度,值班中发生和处理的各种情况在登记薄上进行详细登记,交接班时移交清楚,责任明确。

3.3应服从上级命令,切实执行任务,不得偏袒徇私,损害公司利益。

3.4平时应谨言慎行,执行职务时态度和蔼严正。

3.5对来访客人热情、有礼、耐心询问,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3.6值勤中不得出现擅离职守或酗酒、闲聊、睡觉等失职情况。

3.7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的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的电灯、门窗等有缺损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

3.8保安应该负责门卫室日常清洁卫生工作,以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美观。

3.9维持厂区内、外周围的环境卫生。

3.10对待同事或来访者,态度恶劣,言行不端者,记大过。

3.11由于保安工作疏忽导致公司财产损失,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12保安带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即予解雇。

3.13有未尽事宜者,参照其它规定办理。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3

1.学校重点保卫部门指学校各科室、存放物资的库房和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教室。

2.学校“创安”领导小组领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小组和各责任人开展重点部位保卫工作。

3.学校实行校、保卫小组、责任教师三级管理责任制,层层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4.每个重点部门均设一名责任人,签定责任书,落实责任制。

5.重点部门负责人按照《各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保卫工作,同时负责本部门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维持教育教学秩序,处理突发事件。

6.未经责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本部门和使用本部门的任何设备设施。

7.保卫小组负责夜间和节假日的保卫和巡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部门责任人取得联系,及时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小组。

8.各重点部门必须按统一规定时间落锁,防止盗窃现象。一些重要场所,由保卫小组设专人开启安全报警系统,切实保护好学校财产免受损失。发生盗窃等突发事件时,责任人和保卫小组为第一报警责任人。

9.严禁一切不安全行为,坚决做到不准在本部门生火,不准非法操作各种电器设备,不准将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带进重点部门。对突发自然灾害或人为灾害,按《浦南小学安全应急预案》处置。

10.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者,除赔偿损失外,还应给予严厉的处分。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叉车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叉车使用人、所有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叉车的制造、销售、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检验、使用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叉车使用是指工厂、码头、仓库等特定区域(以下简称特定区域)内使用的叉车,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的叉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叉车的&39;安全监察工作,区、县级市质监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叉车实施安全监察。

第二章叉车制造、改造、维修和销售

第四条制造叉车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未取得制造许可证的,不得制造叉车。叉车制造单位应当依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制造活动。

第五条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叉车、部件或者试制叉车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型式试验。

第六条从事叉车改造、维修的单位应当有与特种设备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销售叉车时,销售者应当附有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

第八条境外企业销售境外制造的叉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明确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代理商应当持相关资料到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并对拟在中国销售的叉车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合格的进口叉车才能在中国进行销售,代理商对产品安全和质量全面负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非法制造、非法改装、非法拼装的叉车。

第三章叉车使用

第十条叉车使用单位是指具有叉车管理权利和和管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限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户,以下合称‘单位’),包括叉车登记单位、合同安全管理专业公司、出租单位、承租单位、终端用户单位等。

第十一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叉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持下列资料,到所在区、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核发使用登记证,领取叉车牌照:

(一)《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一式2份);

(二)登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出厂合格证明与使用维修说明书;

(四)有效期内检验合格报告书;

(五)操作人员证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或有效的安全管理合同);

(六)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安全承诺书。

第十二条叉车登记内容变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办理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登记单位应当及时报废,并向原登记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第十四条叉车使用登记证、牌照丢失或者损毁,叉车登记单位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原登记部门提交身份证明、遗失申明和申请材料。原登记部门经与登记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二十工作日内补发。

第十五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和资料;

(二)叉车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叉车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叉车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叉车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第十六条叉车登记单位应当对叉车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

日常维修保养应当由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无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叉车使用单位,应当委托有取得相应特种设备作业资格人员的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叉车不得上道路行驶,叉车因使用地点变化需要通过道路转移的,应使用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第十八条叉车作业人员(包括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下同)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工作。叉车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

第十九条终端用户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叉车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叉车发生事故后,终端用户单位和现场人员应当采取紧急救援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从事叉车租赁业务的单位,应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用于出租的叉车必须办理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有效期内。

第二十一条叉车的承租单位应对承租的叉车使用安全负责,禁止承租下列叉车:

(一)没有在登记部门进行使用登记的;

(二)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三)未经定期检验(含首检)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二十二条对于缺少安全管理资源的单位,鼓励将叉车日常使用的安全管理工作通过合同形式委托给叉车维修保养专业公司管理,由被委托的专业公司承担合同范围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四章检验检测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在用叉车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叉车登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定期检验的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叉车,不得继续使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收回其牌照。

第二十四条检验机构在接到检验申请后,应当按检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及时安排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检验机构在进行叉车检验检测中,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告知叉车登记单位和终端用户单位,并立即书面向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叉车制造、销售、登记、管理、终端用户、改造、维修、租赁等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会同工商、安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二手叉车交易市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叉车,是指具有各种叉具,能够对货物进行升降和移动及装卸作业的搬运车辆,包括内燃平衡重式叉车、蓄电池平衡重式叉车、内燃侧面叉车、插腿式叉车、前移式叉车、三向堆垛叉车、托盘堆垛车、防暴叉车等。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有关政策法律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5

一、检查:

1、班检:班长依据检查标准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班检,填写“班检表”。

2、巡视检查(包括夜间查岗):当职人员应配备有保安队长或是值班队长组成的保安队伍,根据标准对各保安工作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夜间查岗),主要由保安队长或是值班队长。

3、周检、月检:物业公司经理分别对保安工作进行例行周检、月检,并分别填写周检表、月检表。

4、训练季度考核:物业公司每季度对保安队进行一次训练考核或会操比武,填写“训练考核表”。

二、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1、轻微不合格服务的处理:班检、日检、巡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即行纠正,关闭处理,处理结果在检查表中注明,不需另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周检、月检分别由管理办分管员和物业公司人员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如果轻微不合格集中在某一服务区域或超出控制标准,要填写“纠正措施报告”。

2、严重不合格服务的处理:月检由物业公司经理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班检、日检、周检、巡视检查由管理办主任制定纠正措施,督促实施,进行验证。

3、预防措施:在检查中发现潜在不合格原因,要逐级汇报,调查分析隐患原因,由管理员代表组织制定“预防措施”。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液化气瓶。

第三条

供应科采购气瓶时,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置。

第四条

供气单位供应气瓶时,必须提供气瓶的检验证明,在气瓶上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五条

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六条

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设置防毒用具或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七条

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八条

使用气瓶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3、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应站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4、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5、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7、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须大于10米;

8、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9、气瓶和电焊在同一地点使用时,瓶底应垫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

10、在密闭和狭小的空间进行作业时,要保证有良好的通风;

11、各类气瓶的减压器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12、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子电焊引弧;

13、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14、工作完毕,应将气瓶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后,方准离开。

第九条

气瓶发生爆炸,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公司安环科。

第十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外协工队的气瓶安全管理。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7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是本科室安全防卫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每位员工都对安全防卫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三条、公司设保安部,负责公司安全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成立安全保卫工作督查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五条、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员工要认真执行“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要敢抓敢管,不能无原则放任告迁就。

第七条、落实防火措施

1、办公室、仓库和宿舍楼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各部门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

2、办公楼、仓库和宿舍楼要按消防规范要求配备各种灭火筒,并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

3、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规范要求完善存放,并派专人保管,不得乱放、混放;

4、进行明火作业(如电焊等),应先报领导批准,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5、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准放任何物品者塞防火通道;

6、宿舍与仓库应分开,保持安全间隔,严禁混杂在一起。

第八条、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接驳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室、集体宿舍和生活场所使用电炉;

3、配电房、空调机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第九条、落实防盗措施

1、仓库、办公大楼应设有门卫;

2、财务室、档案室、仓库等重要部门要安装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3、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铁闸铁窗,办公房间无人在内时要关好门窗和各种电器;

4、公共财物不能随便乱放,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5、严格公司大院的车辆管理。上班时间机动车辆、自行车等进入大院,应按规定有序停放,严格控制外单位车辆乱停乱放。

第十条、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要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8

一、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和部门经理、主管的`管理,否则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开除。

二、穿工作制服戴工号牌上岗,且衣着整洁大方。

三、严禁衣冠不整,穿拖鞋进入酒店。

四、不迟到、早退、不矿会,不擅自脱岗,不睡岗。

五、上班期间不得吃零食、吸烟、看小说。

六、严禁保安员到前台闲聊、嬉闹。

七、手机必须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突发事件接到通知后必须在短时间内赶到。

八、消控室必须保持卫生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九、辞职者必须履行辞职手续,即提前一月写辞职报告上交管理人员同意后安排离岗日期。

十一、调休请假者必须持请假条,请假一天由主管批准,两天以上由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二、值班人员必须严格登记出入车辆。停车场车辆必须停放整齐,严禁自行车、摩托车乱放,如有乱放应及时整理。

十三、在工作中出现意外情况,自己的直属上级不在场,又必须解决时,可向上级主管、经理、值班经理请示或反映。

十四、夜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做好记录,如遇突发事件立即向值班经理反映。

十五、不得对上级安排的任务无顾拖延拒绝或终止完成。

十六、严禁保安员酗酒、闹事,否则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9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置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10

保安员日常管理制度:

1、上下班走员工通道。

2、上下班及用餐时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现漏打要及时告之部门主管。

3、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保安员,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大声喧哗或闲聊。

5、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6、未经允许不可在酒店内摄影及摄像。

7、每位员工进入酒店范围内应佩戴胸牌、员工证。

8、部门主管及保安人员有权随时抽查有关证件。

保安员守则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3、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4、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5、保安员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保安员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6、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7、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8、未经部门经理批准,保安员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保安员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责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保安员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保安员的工作衣应随时保持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4、女员工应梳理好头发,使用发夹网罩。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方法。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必须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保安员必须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保安全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七、员工通道:

1、员工上下班从指定的员工通道入店。

2、后台员工非工作关系不得任意进入店内客用公共场所、餐厅,使用酒店内客用设施。

3、员工在工作时间要离开酒店时,应向主管部门申请,经部门主管同意后方能离店。

九、酒店安全:

1、员工进出酒店,主管人员保留随时检查随带物品的权利。

2、员工不得携带行李、包裹离店,特殊情况必须部门主管同意方可离店。

十、电路故障:

当电路出故障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通知维修人员,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不要擅自处理。

(2)和正在用餐客人谈话,表示歉意。

十一、消防安全

酒店配有标准的消防设备。每一位员工都必须熟悉并了解正确使用火器和消防设备,熟记酒店消防楼梯和疏散通道。

一、火灾预防:

遵守有关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严禁把烟蒂或其它燃烧留在楼梯内、包厢、过道或字纸篓里。

酒店内任何地方都不得堆积废纸、脏毯、脏棉织品或其它易燃物品,以杜绝易燃源。

不准在灶台或高瓦数电灯附近放置燃易爆物品。

盛有易燃、易爆物的容器,不得存放在大楼内。

任何员工发现还在冒烟的烟头都应该立即把它熄灭。

如果发现电线松动、磨损、折断、电源插座和电器的破损等情况,应立即报告维修部门,以便及时修复。

三、纪律处分/失职的种类:

甲类失职

1、上班迟到;

2、不使用指定的职工通道;

3、仪表不整洁;

A留长发;

B手脏;

C站立姿势不正;

D手插口袋;

E衣袖、裤脚卷起;

F不符合仪表仪容规定;

4、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它部门闲荡;

5、不遵守打电话的规定;

6、损坏工作服或把工作服穿出酒店之外;

9、工作时听收音机、录音机或看电视(休息或工作需要例外);

10、上班做私事,看书报和杂志;

11、不经许可带妻子、丈夫、男女朋友等进入酒店;

12、上班时使用客用坐椅休息和厕所;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11

保安部管理规章制度

(一)按照公司总体安排,负责整个工业园区的财产安全、防火安全、人身安全工作。

(二)保安人员分班执勤,实行带班长制度。所有人员实行定岗、定责、定置、定位管理。

(三)保安人员着装上岗,坚决做到按时上班下班,实行实到刷卡实签制度。

(四)按照公司规定,每天登记来往车辆情况,进园把好路口,非上班时间,没有得到公司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进入园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五)做好人员的思想工作。

(六)做好员工财产安全的保护工作。

(七)逢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时要切实做好保安加强工作,不能出现任何疏漏。

(八)主管领导实行夜间巡视制度,每周检查不少于三次。巡视时间一般定在深夜12点以后,做好原始记录。遇大风、大雨天必须到园区内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上级,迅速解决。

保安岗位职责 1、熟悉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岗位人员加强区域内的.安全防范,保证园区财产不受损坏。

3、熟悉和掌握园区的地理位置,重点要害部位和设施布局的基本情况。

4、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对保安的领导工作,调解各种纠纷。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种。

保安人员管理规章制度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领导。

(二)坚守岗位,保持高度警惕,防止治安案件的发生。

(三)坚持原则,是非分明,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活动,努力完成治安服务工作。

(五)保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15个不准。

1、不准酒后值勤和在上班时饮酒。

2、不准在岗位上与他人发生争吵或打架。

3、不准在值勤时间吸烟、吃零食。

4、不准在夜间值勤时打瞌睡。

5、不准在工作时间看书、看报、下棋、打牌、做私活。

6、不准擅离岗位、脱岗、串岗。

7、不准弯腰曲背,不准在岗位上与人闲聊。

8、不准留鬓角、长头发、长指甲、小胡子。

9、不准向游客借钱或索讨财物。

10、不准带亲友到岗位上“陪岗”。

11、不准私分或挪用拾遗物品、无主车辆及现金。

12、不准打人、骂人。

13、不准知情不报或包庇坏人。

14、严禁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和赌博。

15、不得故意损坏公物和他人财物。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保安人员的惩罚制度

1. 不准酒后执勤和上班时饮酒,如被发现者,首先警告,或者罚款20—50元。

2. 不准在岗上与其他人员发生争吵或打架如被发现者,写下书面检查,视其情节严肃处理。

3. 不准值班时间吸烟,吃零食,一经发现批评教育。

4. 不准在夜间值班时打瞌睡,违者警告或者扣除当日工资50元。

5. 不准在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做私活、看影像,违者罚款20元。

6. 不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严重者扣除工资。

7. 如在值班时领导发现问题或提出批评,扣发当天工资。

保安检查制度

1. 带班长对本班负主要责任,带班长对各岗位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时检查督促,主要是检查形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 不定期对保安各岗位进行检查,人员在岗情况,执勤情况,着装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带班长对本班出现的好人好事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保安部经核实后予以恰当的奖励或处罚。

门岗保安岗位职责

1. 负责园区进出车辆,入口秩序,保证出入口畅通。

2. 对可疑人员进行证件检查,对于带进带出的大件物 品,要检查个人证件登记,对于特定时间段,要认真检查做好本职工作。

3. 制止打架斗殴事件发生,防止事态扩大,影响营业秩序。

4. 积极协助配合其他班组的保安人员,做好安全消防防范工作。

保安人员交接班制度

1. 保安人员应提前着制式服装15分钟到岗位,做好接班准备。接班人员未到达前,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在登记本上记录交接班时间。

2. 接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上班执勤情况和本班应该注意事项。

安保部的规章制度12

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使设备的管理达到较高的水平,特建立以下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由设备管理小组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承交各工段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维修及临时抢修、定期重点维修,由机修工段负责。电气设备的一般使用,由生产工段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由电修工段负责。

2.凡交给各工段负责的机电设备,必须由熟练工操作,设备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必须进行周期性的清理检查。

3.所有机械设备的大修、中检、抢修,由机电修工段工段长具体负责,各相关工段协助完成。

4.所有电气类设备的大、中抢修,由电修工段具体负责完成。使用归各工段,维护保养由电修工段,检查运行情况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计划检修由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工段长亲自督战,对重点检修的突击性任务,或一般性的检修项目,以机修工段为主,以相关工段操作工为辅完成;属于电气类的以电修工段为主、相关工段配合完成。

6.突击检修、设备安装、工艺改造等任务的完成,须由一名主管厂长负责,以机修工段为主,设备管理小组成员、相关工段长现场指导,共同完成。

7.无论抢修、安装及计划检修,电修工段须派1到2人配合,检修项目及质量验收,由设备管理小组成员、机电工段共同负责;对时间、时限、人员、维修情况,必须做好记录,并交技术资料室存档。

8.在抢修、计划检修时,机电工段长、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相关工段长、检修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研究方案,并组织抢修;争时间,抢速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9.各工段对本单位使用的设备,要保存一个完整的运转记录,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定期对此进行检查;凡填写不认真,胡写乱画,将进行处罚。

10.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尤其对关键设备的检查,不得出现“跑、冒、滴、漏”,凡不符合要求,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1.设备出现故障时,机电修工段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不得拖延时间,贻误生产。

12.凡备用的设备,机电修工段必须做到预备随时待用,绝不允许出现备用设备无法使用的现象。

13.凡维修的设备,机电工段必须坚持以修为主,避免一坏就换的现象。

14.各工段内的起重机,须由有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其余人员禁止操作。

15.起重设备(如电葫芦,千斤顶等)统一归库房管理,使用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16.检修期间要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停机制度。

17.对无矿停机或由于设备故障而停机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按生产调度制度上报公司调度部门。

18.机电工段必须认真执行《关键设备巡检制度》,必须每日派人到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

19.对于常用设备、备件及定额消耗材料,库房要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凡能提前备用的,必须提前领到库,以便检修。

20.机修人员要按规定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保养。

21.凡生产工段设备出了问题,不及时汇报影响生产者;或是因机电工段接到通知因缺少备件、材料,无法维修,却不及时汇报情况的,将按公司及选矿厂有关规定处理。

22.潜水泵为生产中出现问题而备用,由机电工段维修、保管。

23.凡因设备发生了事故,抢修结束后,必须召开事故分析会,由生产技术部带头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最后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24.材料、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均由各工段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常用物资计划一般不再报。

25.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对设备实施管理,其主要工作范围为:全选矿厂所存设备档案、资料、技能测试、运行记录管理、检修计划、维修时限及维修质量管理、备品备件及质量管理、设备的更新报废管理,主要设备的检查、检修中更换大型备品备件的记录管理等。

26.此规定依据公司有关制度制订,从签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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