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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是由政府或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建筑或设备,旨在供社会公众使用或享用。三人行,必有我师也。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本页是www.rzxuelian.com勤劳的小编为大伙儿收集的公共设施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一
上诉人(一审被告)姚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山东省xx市X94号,公民身份证号:370302.
上诉人(一审被告):经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国财富陶瓷城,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姚X
上诉人(一审被告):李X,女,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山东省xx市X94号,公民身份证号:370302.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广东陶瓷有限公司,住所地:高要市金利镇金陶工业园,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周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不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书,特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佛城法民二初字第942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诉讼请求。
2、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本案一审程序违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68条之规定:“简单民事案件中的‘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的争执无原则分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条“基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规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除外:。.。.。.(三)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本案中,诉讼标的近百万,合同标的额达1000万元之巨,双方争议意见完全相反,被告人一方人数众多,可谓事实不清楚、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争议存在原则性分歧,因此,本案一审依法应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法院按简易程序审理违反法律规定,属程序违法。
2、判决书多列诉讼参加人,亦属程序违法。本案判决书中列明被上诉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黎,广东经纬法律师事务所律师”。但一审诉讼过程中,从来没有该律师参加过法庭庭审等诉讼程序,一审判决书中却列明该律师为被上诉人一审的委托代理人,属于多列诉讼参加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亦属程序违法。
3、本案一审追加上诉人李X为被告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李X在本案争议合同中没有签名,不是合同当事人,依法不享有合同权利,当然也不能承担合同义务,因此,李X不是本案的适格被告。
4、上诉人姚X不是本案适格被告。姚X在本案中签订合同的行为是作为经贸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企业法人的对外代表机关,其行为是法定的职务行为,因此,本案姚X签订合同的行为本身就是经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经贸有限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人格的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一审随意将自然人人格和法人人格混同,列姚X为被告并判决承担民事责任,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本案一审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严重错误。
1、关于代理权滥用问题。“李通”是被上诉人的销售业务人员,本案《经销合同》是其代表被上诉人与经贸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姚X签订,在该《经销合同》的附件中,其又接受姚X的委托,代表姚X及经贸有限公司办理与自己公司的同一销售合同事务,明显属于在同一民事法律行为中同时为双方代理的代理权滥用的法律禁止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不能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唯一要件,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利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所有的民事行为不能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否则,就是无效的。因此,一审判决中以“姚X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授权原告的员工李通作为业务代表,是对自身权利的合法处分”为由而否定李通代理权滥用法律事实的成立,严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适用法律严重错误,认定事实严重错误。
2、被上诉人提供的证据链相互矛盾,不能自圆其说。(1)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不能因合同标的达千万之巨就可认定合同已经履行,合同条款如果不履行,只是观念上的权利义务,不能成为现实的权利义务,这与标的额大小没有必然联系。而一审判决认定本案所涉《销售合同》标的额达1000万元之巨,合同没有履行“有违一般陶瓷行业大额交易的常理”为由认定合同已经履行,完全是一种主观臆断。如现在的借贷纠纷,只有借条或借款合同,而没有交付事实,不管合同数额多大,都不能认定还款义务的成就。(2)本案中,被上诉人签订合同后,被上诉人从来没有向上诉人履行交货义务,被上诉人也从来没有进行任何形式的结算付款义务,被上诉人提供的对帐单、银行结算流水明细等证据形成的证据链相互矛盾,不能相互印证。被上诉人出示的对帐单没有被上诉人的签字确认,而与对帐单一一对应的银行结算明细的结算人是黄明鑫和刘健,经查证,黄明鑫是被上诉人的销售业务人员,与李通是同事,刘健上诉人则均不认识。而对这一明显的事实,一审判决却故意遗漏分析,明显偏袒被上诉人,有枉法裁判之嫌。(3)从被上诉人提供的电话通话明细,都是首先拨打0533-5电话,然后拨打0533-5,而0533-5并不是上诉人的电话,0533-5又是一个打印社的公用传真号,存在不特定多个公司、门面共用的事实,况且,电话通话只是一种通信方式,并不是意思表示本身,无法证明本案合同履行与否的事实。
综上所述,本案一审判决,程序违法,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明显让人感到地方保护、有意偏袒被上诉人的判决取向。被上诉人隐瞒事实,移花接木,欺诈诉讼,意图让上诉人无端偿债,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平正义,严重损害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请二审法院查明事实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经贸有限公司
姚X 李X
x年12月1日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二
九月金秋,硕果飘香,风晴日朗,天高云淡。这是一个放飞理想的时刻,这是一个收获希望的季节。伴随着强劲有力的《运动员进行曲》,首先步入会场的是国旗方队,鲜红的国旗,神圣威武,公路人庄严地托举着五星红旗,正昂首向我们走来,在祖国母亲生日即将来临的时刻,衷心地祝福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现在进入会场的是本届运动会的会徽方队。灵动而富有行业特点的甘肃公路标识,展现了新时期张掖公路人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当路石的风采与情怀!
现在走向主席台的是彩旗方队。红色代表激情,绿色代表生命,黄色代表拼搏,紫色代表活力,风卷旗舒,飘舞的彩旗彰显着新时代公路人的青春与活力!
让我们再次把热烈的掌声送给所有的参赛队员,预祝他们在本届职工运动会上以更高、更快、更强的拼搏精神,赛出电最好的成绩,赛出人生的精彩。我们相信,本届职工运动会,也必将成为展示风采、振奋精神,鼓舞斗志、凝聚人心的体育盛会,也必将激发广大职工为促进张掖公路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沐浴着金色的阳光,追逐着宜人的和风,展现别样的风采,抒写赛场的辉煌。迎面向我们走来的是收费公路管理处代表队。看,矫健的步伐体现着他们的自信与坚定,听,嘹亮的口号预示着他们的奋斗与拼搏,这是一支团结进取、富有活力的队伍,在工作中,他们兢兢业业,按章收费,文明服务,展示了收费窗口的良好形象。今天,他们将用汗水再次浇灌新的荣誉,用胜利的呐喊续写新的辉煌,生命如火,誓言如歌,我们期待着他们再创新的辉煌!
他们人在山区,情系公路,团结协作,创新进取,把公路养护的风雪歌写在了绵延的祁连山区,把无私奉献的骄阳曲谱进了欢腾的隆畅河,他们,就是正在向我们走来的肃南公路管理段代表队。
整齐的步伐踏着坚定,灿烂的微笑写着热情。朝气蓬勃、团结进取的肃南公路人,将在本届职工运动会上顽强拼搏,争创佳绩!
别样的风采,昂扬的斗志。迎面走来的是临时路政管理支队代表队。他们正以整齐的步伐,以军人的风采展示着必胜的信心。自xx年12月底,路政、征稽合署办公以来,他们一直在为路政管理工作的科学有序而不懈努力。因为他们相信,付出总会有顺报。在这里,他们将把敢打硬仗、善打硬仗的作风带到竞技场上,展示路政执法队伍奋发向上、开拓创新、与时俱进的精神风貌。祝愿他们在这里赛出水平,赛出他们别样的风采。
现在以稳健的步伐、嘹亮的口号通过主席台的是临清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代表队。这个代表队由36人组成,临清收费所拥有一支业务熟练、技能精炼、团结友爱、积极进取的收费职工队伍。此次运动会他们将参加8个项目的比赛,全体运动员将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在各个竞赛项目上展示临清收费职工风采!
加油吧!健儿们,胜利,将与我们同在!
迎着巍巍祁连山傲人的雄风,踏着千里走廊画卷般的美景,民乐公路管理段代表正向我们走来。他们在养管一线上无私奉献,勇于践行“铺路石”精神,今天的民乐公路人,将带着扎根基层坚忍不拔的毅力,携着忠于职守不畏艰苦的恒心,力争在各个竞赛的恒心,力争在各个竞赛项目上取得骄人的成绩,让我们预祝民乐公路段代表队摘金夺银,勇攀高峰!
桔红是我们衷爱的色彩,路畅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服务是我们坚守的承诺,奉献是我们完美的诠释。现在以稳健的步伐向我们走来的是山丹公路管理段代表队,由36人组成的山丹段代表队将参加13个项目的比赛,近年来,该段以养好公路、为公众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行条件为己任,重视职工综合素质的提高,在本届职工运动会上,他们将顽强拼搏,赛出风格,赛出水平!
现在向我们走来的是公路养护维修工程处方队。这是一支作风优良,技术过硬,善打硬仗的筑路铁军。他们先后参中过20多项国家、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始终以实施精品工程战略和诚实守信获得社会各界的好评,在省内外公路施工建设领域成就辉煌,业绩骄人。xx年产值突破2亿元,曾多次荣获甘肃省建筑工程“飞天奖”,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并多次被甘肃省交通厅授予“公路基本建设重点煤程先进集体”,全省交通系统“先进施工单位”,甘肃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祝愿你们在本次运动会中实现自我,让我们为他们每一次拼搏加油,让我们为他们每一次努力喝彩!
矫健的身姿,整齐的步伐,昂扬的斗志,现在从主席台经过的是山临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代表队,山临收费所成立于xx年11月,现有职工163人。建所6年来,他们时刻铭记“业务熟练,管理严格,秩序井然,作风扎实,廉洁自律,文明服务”的24字方针,坚持按半军事化要求管理团队,连续5年被上级业务部门评为先进单位,本次运动会上,他们一定会发扬“团结、拼搏、进取”的体育精神,赛出友谊,赛出风格!
“落红不是无情物,化用春泥更护花”,现在向我们走来的是分局离退休职工代表队。分局现有离退休职工506人,他们有着丰富的阅历和工作经验,为我局公路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是公路建设的功臣。退休后他们仍然壮心不己,老有所为,关心公路事业,支持子女工作,特别是一些身体较好的专业技术人员,他们积极地参与到分局和社会公路工程施工建设中,为构建和谐公路继续发挥作用,贡献力量。此次他们组成30人的代表队,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宗旨,将参加跳棋、象棋、扑克等三个项目的比赛。
龙腾盛世,狮吼九州。公路人欢快地舞动着龙狮,也放飞着心中的梦想。凝心聚力促和谐,强身健体扬正气。龙携祝福,狮送祈盼,祝福张掖公路的明天更加美好!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篇三
1.0目的
对公共设施进行日常保养,及时发现公共设施损坏情况并进行维修,保证公共设施的完好率符合相关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辖物业的所有公共设施。
3.0职责
3.1巡楼护卫员负责检查公共设施损坏情况。
3.2维修班负责公共设施日常保养及维护。
3.3工程部负责新建或改建公共设施,组织对严重损坏的公共设施进行维修。
4.0内容
4.1公共设施的保养
4.1.1每年初,维修班按公司规定制定公共设施保养计划,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计划》,并按计划时间对公共设施进行保养,填写《公共设施保养记录》。
4.2公共设施损坏的发现
4.2.1巡楼护卫员在每日巡查时应注意所巡查范围内的公共设施状态。如发现设施损坏故障,须于当日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并交与维修值班员。若递交《发现故障通知单》三日后,该问题仍未整改,则再次填写《发现故障通知单》,直接递交给管理处主管主任。
4.3公共设施损坏的处理
4.3.1维修班接到通知单后,及时派人修复处理,不得超过三天,并在《派工单》上做好记录,如不能及时修复处理的应报告办公室,并说明原因,由主管主任按实际情况进行处理或向有关单位报告。
4.3.2管理处主管主任应对发现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跟踪验证。
4.4公共设施的新建或改建
4.4.1公共设施的新建或改建由管理处负责与发展商或业委会确定方案,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四
4月28日,天水市麦积区召开全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命案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持续深入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常态化,切实有效预防和减少命案发生,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麦积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徐卫东讲话,麦积区维稳办主任陶永强主持会议,并宣读《天水市麦积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命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政法综治工作分管领导汇报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行动开展情况,麦积区司法局分析4月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形势,麦积区信访局交办重点信访案件,麦积区公安分局分析20xx年及今年命案发案特点,提出命案治理措施建议。
会议要求,各镇、街道办事处一定要树立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树立“人命关天,平安是福”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持续深化命案治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化解矛盾纠纷,严密管控重点人员,减少命案发生。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深排细查,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排查清楚,尽最大努力将问题化解到位,尽最大限度预防因各类矛盾纠纷引发的重大治安案事件、个人极端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命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治安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会议强调,要严格贯彻落实《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层层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深入查究命案发生的责任,对命案瞒报、漏报、迟报以及责任查究不及时、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党委、政府及主管部门的责任。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五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光辉灿烂的x年即将过去,充满希望和挑战的x年即将来临。今晚我们全体干部员工一起欢聚在此,庆祝即将到来的新春佳节。下面,我宣布依力高x年尾牙颁奖晚会正式开幕:
岁月不居,天道酬勤。过去的一年中,在陈董、江总和刘厂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广大员工、干部齐心协力,锐意进取,奋发图强,勇敢改革创新,狠抓结构调整,加大车间技术投入,努力开拓服装市场,各项工作都获得的丰硕收获,更取得了广大客户的好评!
接下来,掌声有请 我们陈董事长上台致新春贺词!
感谢陈董的发言,接下来请我们江总经理上台致新春贺词!掌声有请!
谢谢江总的新春贺词,新的一年我们再度齐心协力将沿着陈董和江总这一目标和要求,顽强拼搏,不断地走向新的辉煌!
岁月不居,天道酬(chou)勤!你们作为工厂的一份子,时刻心系着工厂的忧患,与工厂同风雨,共命运,用不懈的努力为公司的发展作着自己突出的贡献,你们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在平凡的岗位上也能作出不平凡的贡献,是大家学习的榜样。感谢你们,正因为你们的付出,工厂今天才能如此绚丽,正因为你们的努力,给公司明天的发展奠实了基础,你们的名字将永远铭刻在企业的功劳簿上,我们来年再创佳绩,让公司的明天将更加美好,掌声献给他们。下面我宣布获得x年度“优秀员工”提名奖名单(14人):
一车间 赖x,
二车间 高x
三车间 何x
四车间 朱x
五车间 吴x
尾部 凌x
仓库 何x
后勤部 叶x
请获得x年度“优秀员工”提名奖的成员上台,(江柳深因出差在宁波,没办法赶回来领奖,请部门主管 颜建月 上台代其领奖。)
有请刘x厂长和陈x主管上台为获得提名奖的员工颁奖。
掌声祝贺获得“优秀员工”提名奖的成员,希望你们在来年更加努力,更上一层楼!
经过全厂同事的集体推举和评审领导小组的复核评审,选举出本公司x年度十大“优秀员工”,名单如下:
1、一车间 温x,入选说明:该员工做事勤劳、认真,服从安排,少说多做。
2、二车间 韦x,入选说明:该员工工作刻苦、认真,兢兢业业,任劳任怨;
3、二车间 杨x,入选说明:该员工服从安排,工作积极、刻苦认真,。
4、三车间 解x,入选说明:该员工上班准时,工作认真,能积极配合领导完成工作任务。
5、四车间 黎x,入选说明:该员工认真刻苦,任劳任怨,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6、五车间 吴x,入选说明:该员工工作踏实,积极了解客户品质要求,自觉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品质监督。
7、尾部 谢x,入选说明:该员工踏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数年如一日努力工作。
8、整烫部 马x,入选说明:入职以来,工作认真,服从管理,及时完成工作任务,不计个人得失。
9、裁床部 黄x,入选说明: 该员工刻苦认真,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10、版房 吴x,入选说明:该员工对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具备较好的专业技能。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请获得x年度“优秀员工”奖的成员上台领奖。
请陈董、江总 上台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yu)证书和奖品。
(陈总颁发荣誉证书、江总颁发奖品)
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祝贺我们台上获得“优秀员工”称谓的成员!
这次颁奖晚会除了颁发“优秀员工”奖外,还有一个特别的奖项,就是比优秀奖更突出的一个奖项,那就是“贡献突出员工奖”,下面我宣布荣获x年度“贡献突出员工”获奖名单(1):
三车间:朱x;
入选说明:该员工坦诚待人,团结友善,技艺高超,乐于助人,为公司利益不计个人得失。
大家用热烈的掌声请朱x上台。有请陈董为获得“贡献突出员工”奖的朱x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接下来请朱x代表获奖人员 发表获奖感言
x谢谢朱x代表“优秀员工”发表的获奖感言。
祝贺台下获得奖项的朋友,你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贡献,是每一位员工学习的榜样!希望你们来年再接再砺,努力创新高!
好了,今晚“优秀员工”的颁奖就到此结束,下面是我们公司代表向台下的各位敬酒时间,掌声有请公司代表 余迎选、颜建月、李水泉、张小燕、周意、孙立大、冼洁贞、吴涛、易远海、黎恒妙、陈六彩、何海宽、黄虾女、何光权、何云、李世林、刘厂、江总、陈总端酒上台敬大家一杯!
…………
下一个环节是抽奖活动,敬请期待!各位,稍后再见!
抽奖环节
今天的晚宴真是欢声笑语、其乐融融啊,在大家吃好喝好的同时,我们公司还为大家开设了抽奖的机会,下面就要进行我们今晚的抽奖环节了,去年没有中到奖的朋友今年可要努力了,争取今年要抱着奖品回家。下面,掌声请出我们的抽奖嘉宾:
缝纫车间代表:李x 主任
x办公室代表:冼x 主管
尾部:颜x 主管
裁床主管:余x
请4位嘉宾上台为我们抽出本次晚会的三等奖8名,每人抽取两名获奖者,奖品:电热水壶 一个。
…………
请各位嘉宾为自己亲手抽中的幸运儿颁发奖品,掌声恭喜他们!
稍后将会进行我们的二等奖抽奖活动,稍安勿躁,各位请耐心等待!
好了,下面掌声有请我们的 刘章华厂长和 陈六彩主管上台为我们揭晓今天晚上2名的二等奖。借厂长和彩姐的幸运之手帮我们抽出二等奖的获得者!每人抽取一名获奖者,奖品:高级消毒柜 一台。
…………
请厂长和彩姐为自己亲手抽中的幸运儿颁发奖品,掌声恭喜他们!
好戏在后头,稍后会为大家揭晓一等奖的获得者,说不着就是你、有或者会是你。稍后再见!
接下来,振奋人心的时刻就要到来了,今天晚上的一等奖有两名,奖品是:TCL洗衣机一台,到底花落谁家呢?等一下就知道了,下面,隆重请我们的江总上台为大家抽出今晚的一等奖,掌声有请 江总!
…………
请江总为自己亲手抽中的幸运儿颁发奖品,掌声恭喜他们!
最近激动人心的时刻快要到来了,今晚的压轴大戏,特等奖的奖品是三洋全自动洗衣机一台,究竟是谁如此幸运,竟然会获得我们今天晚上唯一的特等奖呢?我想大家想成为这个大奖的得主,但不是人人都能得到这个奖,最幸运的人只有一个,马上请我们陈董上台,让陈董的幸运之手为大家抽出今晚压轴大奖,有请陈董!
…………
请陈董为自己亲手抽中的幸运儿颁发奖品,掌声恭喜今晚的幸运之星。
恭喜啊,恭喜今天晚上所有的得奖的朋友,你们今天的运气实在是令人羡慕,掌声欢送陈总和大奖得主下台。
今天我们欢笑畅饮,今天我们畅想未来,我们会记住今天,我们期待着明天一起携(xie)手并肩,同舟共济,团结一致,鼓足干劲,向着更高、更远的目标奋进。x年尾牙颁奖晚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来宾参与我司x年度的尾牙颁奖晚会、感谢晚会后勤部所有工作人员的真情付出,最后:祝公司的发展一年更比一年好!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生活美满、鼠年好运,万事如意! 祝 大家晚安!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六
昨天,市委常委、副市长柳士发到道里、南岗、道外部分社区、老年人互助点、老年人日间照护中心,调研哈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在道里区,柳士发详细了解了抚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寿之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居家养老机构的发展情况,并对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老人进行走访。柳士发指出,承担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要将服务标准落实到位,常态化、系统化地开展下去,让全市更多老年人因此受益。在南岗区,柳士发对宣信社区搭建的幸福社区信息服务平台予以肯定,并对社区提供为老服务的“大管家”服务系统进行了详细了解,同时走访居家养老互助点。柳士发要求,要将幸福社区的定义、内涵进行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真正把养老产业打� 在新近投用的道外区铁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当了解到该中心是由社区剥离,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团队为力量的全新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后,柳士发表示,此类模式可以进行探索和推广,真正实现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七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今天我的班会讲话是带领大家一起学习地震避险的有关常识。
对所有中国人来说,20xx年5月12日无疑将成为一个永远无法忘却的惨痛记忆。这一天下午2时28分,在我国的四川省XX县,一场里氏8.0级的强烈地震,在瞬间夺去了成千上万人的生命,在瞬间灾区的人民无家可归,流离失所,在瞬间5300多名在校学生遇难或失踪。地震至今为止无法准确地提前预报,但掌握一定的避震常识和技能,可以让我们遇震不慌,降低危险。
地震灾害从发生到建筑物被毁坏平均只有12秒,必须根据所处的环境迅速作出抉择。如来不及撤离建筑物,千万要冷静,充分利用建筑物内的避震有利部位,如坚固的桌椅下、睡床下,逃往小跨度的厨房、厕所、小房间、墙角,最好找一个可形成三角空间的地方。万万不能在窗户、阳台、楼梯、电梯及附近停留。地震时如果在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应就地蹲下或躲在椅子及坚固物品旁边,注意避开悬挂物,用包或手护住头部,等地震过后再有序撤离。如果在户外,要就地选择开阔地避震:蹲下或趴在地上,以免摔倒;不要乱跑,避开人多的地方;用书包等保护头部;不要随便返回室内。避开高大建筑物,避开危险物、高耸或悬挂物。(注:20xx年是第几个防灾减灾日)
在学校,避震主要有两个环节,一是震时避震,二是震后疏散。
震时避震有如下要点:
1、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将身体尽量缩成一团,迅速抱头、闭眼、躲在各自的课桌、餐桌或床下(旁),靠外墙的学生尽量往里靠。
2、在操场或教室其他地方的师生,应该到室外合适的地方(如:空旷场地或到疏散区)去躲避,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
紧急疏散有如下要点:
1、要有顺序地疏散,从就近楼梯下楼,下楼时要走楼梯内弯,不准在楼梯或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2、相关老师应在每层楼梯把守,指挥学生有秩序地疏散,学生和疏散人员要听从指挥有序疏散。
3、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排队有秩序地前进,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下楼梯时必须走,在平地上可以有秩序地小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4、疏散过程中,可以用书包、双手等护头,以防被砸伤。
5、疏散途中尽可能不要穿过建筑物,要尽量避开建筑物和电线。
明天大课间时间,我们将开展一次室内就地避震演练,第一节课下课以后,各班班主任及时进班,到时将以哨音为令,三声急促的哨音响过以后,各班学生在班主任的指导下迅速避险,到再次响起三声长哨音,室内演练结束。班主任总结演练情况,进一步做各种情况下的避险指导。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篇八
一、总则
为了保障公共设施的完好和安全,维护公共秩序,提高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社区、学校等场所内的各类公共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二、公共设施定义
公共设施是指为公众服务、供公众共同使用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照明设施、供水系统、消防设施、体育设施、公园绿地等。
三、管理职责
1. 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检查、维修、更新等。
2. 使用者:应爱护公共设施,正确使用,不得故意损坏或私自占用。
3. 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共设施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管理要求
1. 公共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 公共设施应设置明显的使用说明和安全警示标识,引导使用者正确使用。
3. 公共设施应建立档案,记录设施的基本信息、维修记录、使用情况等。
4. 公共设施的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出设施的设计承载能力和使用范围。
五、维护保养
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保养,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
2. 公共设施出现故障或损坏时,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维修,确保设施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3. 公共设施维修和更换的配件应符合相关标准,确保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六、安全监管
1. 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共设施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公共设施使用期间,管理部门应安排专人进行巡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3. 在公共设施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安全隐患时,使用者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以便及时处理。
七、违规处理
1. 对于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的行为,管理部门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
2. 对于私自占用公共设施的行为,管理部门应责令其立即停止占用,并依法进行处罚。
3. 对于未按规定使用公共设施造成损坏或安全事故的,管理部门应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附则
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确保公共设施的完好和安全,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九
申 请 人:张,男,x年6月27日生,汉族,农民,双峰县人,住双峰县石牛乡山口村湖洲组
被申请人:蒋,男,1x年7月29日生,汉族,农民,双峰县人,住双峰县永丰镇诸家仑村蒋家组
申请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双峰县人民法院(x9)双民一初字第981号民事判决书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x1)娄中民一终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中止本案的执行,对本案予以再审。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双峰县人民法院(x9)双民一初字第981号民事判决书与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x1)娄中民一终字第244号民事判决书,现提起再请申请,申请再审的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二审判决认定的首要事实就不成立,缺乏证据证明,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1、申请人根本不是双峰县人民法院(x0)双民一初字第981号民事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人也没有对该判决书提起上诉,二审判决认定申请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双峰县人民法院(x0)双民一初字第98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的事实,根本不成立,缺乏任何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二、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地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4条规定,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单据为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原审诉讼中,被申请人只提供一张双峰县中医院财务科出具的白纸证明,病历也只有入院记载却无病案首页,其没有提交注明医药费数额与住院天数的住院医药费发票,也没有提供记载有出院时间与住院天数的出院病历,更没有提交用药清单,其主张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的住院天数也只有12天。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伤医疗赔偿暂行规定》第六、三十六、四十四条的规定,被申请人皮肤损失医疗时限在4周之内。根据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x4)第3.1条、第10.1.2条与第11.1.1条的规定,被申请人肢体皮肤损伤后的误工日认定应在30日内。本次事故中,另案的王芳成存在骨折需手术治疗也只住院41天,被申请人仅下肢皮肤损伤却住院71天,特别是被申请人x9年9月12日就已住院,而其x9年9月13日的X线照片诊断书上却没有住院号、科别、病室与床号的记载,其x9年9月27日的诊断证明书“处理意见”一栏中也没有住院记载(一般住院均记载为住院),可见,其根本没有住院,双峰县中医院的证明明显是虚假伪造的。同时,被申请人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的门诊医药费收据没有相应的病历与X线报告单相辅证,究竟是治伤还是治病也无法确定。因而,被申请人的医药费损失无充分、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
2、根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身损伤医疗赔偿暂行规定》第六、三十六、四十四条的规定,皮肤损失医疗时限在4周之内。根据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GA/T521-x4)第3.1条、第10.1.2条与第11.1.1条的规定,肢体皮肤损伤后的误工日认定应在30日内。同前面的理由,被申请人住院时间的确定没有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其误工时间与护理期限的确定以及误工费与护理费的计算也同样无充分、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3、双峰县永丰镇诸家仑村蒋家组为农业行政村,被申请人的病历上记载其职业为农民,其没有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为城镇居民,原、二审法院按城镇标准计算其误工费与护理费明显缺乏证据。
综合以上事实与理由,原、二审判决认定被申请人损失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损失的认定缺乏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三)项的规定,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三、原、二审判决适用法律明显错误,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一条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十三条规定,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支付超出自己赔偿数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被申请人受伤产生的医药费属其损失范围,其要求申请人与刘国军、王龙飞赔偿,彼此之间形成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但是,刘国军承担足额赔偿被申请人全部损失后,此损失由被申请人全部转移给了刘国军,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对于其来说已不再存在。刘国军与申请人之间责任的划分与损失的追偿则是另外一种债权债务法律关系,权利、义务的内容与主体都发生了变化,与本案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已从连带责任人刘国军处获得了足额赔偿,其不再存在损失,无权再向其他连带责任人重复索赔,其起诉申请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作为连带赔偿责任人的刘国军承担的赔偿责任超出了自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也无权要求被申请人返回,只能另案起诉向申请人追偿。原、二审判决认定被申请人的损失为25099.57元,连带赔偿责任人刘国军已一次性赔偿其7x0元后,还判决申请人赔偿其8749.27元,明显违背法律规定。
2、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不是一种行政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只能作为一种民事证据使用。其不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规定的证据范围,人民法院不能直� 申请人只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条的规定围绕其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其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如有充分的理由足以反驳,人民法院就必须予以审查。原、二审诉讼中,申请人提交交警部门据以作出责任认定与划分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平面图》并提出其记载的数据无法互相印证与自圆其说显然是虚假伪造的,指出交警部门遗漏了现场部分车轮拖痕与车上散落物,证据收集欠客观全面;未对被申请人刘国军的车辆进行车况与车速鉴定,程序违法,对被申请人王龙飞的违�
3、交强险是在我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法定行政义务,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是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的法定行政义务,而不是公民的法定民事义务。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任何作用力与因果关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构成要素,此行为无需承担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同时,依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由交警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2倍的罚款。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明确规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最终也由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虽然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对超过最低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规定赔偿。但是,该规定是针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对于本案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则不适用。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无权进行司法解释,其《指导性意见》应有法律法规的依据,只能就法律适用作出具体指导意见,绝不能超出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公民创设民事义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五条不但超出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且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相抵触,依法无效。何况,该条也只规定没有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先在该车应当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内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我国目前的交强险保险条款明确约定,医疗费保险限额无过错责任为1000元,据此,申请人未投保交强险,在本次交通事故中最多也只先承担1000元的医疗费赔偿责任。原、二审判决既适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五条“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规定,在另一案中已要求申请人先赔偿医疗费8258元,又要求申请人先在过错责任的限额内赔偿被申请人医疗费1742元赔偿责任,毫无法律依据,且判决适用依据与判决结果互相矛盾,明显适用法律错误。
综合前述事实与理由,原、二审判决明显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四、原、二审判决剥夺了申请人辩论的权利,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原、二审诉讼中,法院对申请
五、二审判决明显遗漏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二审法院对申请人不应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责任的请求未予审理,明显遗漏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五、本案本质是刘国军与被申请人共同串通以被申请人名义起诉达到刘国军向申请人追偿的目的,违背法律规定,本案依法应予再审
根据日常经验与社会规则以及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赔偿责任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责任,不能等同。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也无法确定受害人的损害后果是由哪个侵权行为造成的,责任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如任一连带责任人给予了足额赔偿,其一般不会也不能再向其他连带责任人重复索赔。刘国军赔偿了王芳成绝大部分损失后,x9年11月20日又与被申请人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并支付了7x0元赔偿金,因向申请人追偿的事苦闷,x9年12月15日,被申请人与王芳成作为共同原告请同一代理人对申请人一人提起本案的诉讼,要求赔偿共同损失八万元,且起诉书上的签名为同一人同一支笔所写。因王芳成与刘国军之间没有签订调解协议,王芳成撤回本案中的起诉,另外提起(x0)双民一初字第910号案诉讼。王芳成撤诉后,被申请人一人仍要求申请人赔偿损失8万元,(x0)双民一初字第910号案原审诉讼中,刘国军对王芳成的证据与诉讼请求不论是否合法都一概承认,原审法院对王芳成x9年10月23日出院后的医药费竟不予审查而着重考虑刘国军已垫付的医药费。二审诉讼中,法院确定的开庭日x1年6月16日,被申请人与另案的王芳成均拒不出庭,均由刘国军一人发表诉讼意见。经二审法院要求,刘国军答应x1年6月20日带被申请人与另案的王芳成到二审法院避开申请人单独接受询问。很明显,本案是被申请人与刘国军共同串通以被申请人的名义起诉达到刘国军向申请人追偿的目的的本质彰显无遗。这是法律不允许的,基于以上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不应承担本案事故的赔偿责任,被申请人的损失应由王龙飞、刘国军负连带赔偿责任。被申请人的全部损失从刘国军处得到足额赔偿后,不能再向申请人重复索赔。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的证据系伪造,基本事实无证据证明,又剥夺了申请人辩论的权利,且遗漏了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程序违法,事实认定与定性错误,判决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既无法律依据,又无事实依据,理由不充分,显失客观公正。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三)、(六)、(十)、(十二)项的规定,本案依法应予撤销予以再审。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八、一百七十九、一百八十条的规定,申请人特向您院提起再审申请,请求您院洞察秋毫,明辨是非,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前述诉讼请求,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谢!
此致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张
x1年7月10日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篇十
1.0 目的
通过对园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公共设施的完好无损。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区域区内公共设施的管理。
3.0 职责
3.1 维修技工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工作。
3.2 系统主管负责制订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报部门经理审核。
3.3 物业部、保安部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共设施管理的日常检查、监督。
4.0 工作内容
4.1 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
4.1.1 物业助理、保安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有公共设施损坏或存在问题的记录在《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中,定期反馈给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跟进处理结果。
4.1.2 系统负责人在日常的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值班室或安排人员处理。
4.1.3业户、其他部门对公共设施的报修值班人员及时记录在《工程维护部报修记录表》中,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如涉及其它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解决。
4.2 公共设施的维修。
4.2.1 工程维护部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4.2.2 系统主管制定园区公共设施维修计划,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组织实施。
4.3 公共设施的更新、改造。
4.3.1 系统主管对公共设施的更新、改造提出申请,经部门审核后报主管领导审批。
4.3.2 工程需对外委托时,按《采购控制程序》,确定外委施工单位。
4.3.3工程施工应有专人负责跟进,汇报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工程完工后,履行相关验收手续。
5.0 相关文件
5.1《采购控制程序》(qp-6.3-01)
6.0 记录表格
6.1《园区公共设施报修记录表》(qr-7.5.1-08-03)
6.2《工程维护部报修记录表》(qr-7.5.1-13-13)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篇十一
一、总则
为规范公共设施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公共设施的完好与安全,提高公共设施的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或社区内所有公共设施的管理。
二、管理责任
1. 公共设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负责公共设施的统筹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良好状态。
2. 各部门、单位及个人应遵守本制度,爱护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公共设施用途或损坏公共设施。
三、设施使用
1. 公共设施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或垄断使用。
2. 使用公共设施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出设施承受范围,不得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3. 公共设施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设施损坏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和处理。
四、设施维护
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
2. 维修公共设施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人员及周围人员的安全。
3. 对于重大维修项目,管理部门应提前制定维修方案,报请上级领导审批后实施。
五、设施更新与改造
1. 根据公共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实际需要,管理部门可提出更新或改造建议,报请上级领导审批后实施。
2. 更新或改造公共设施时,应充分考虑节能、环保、安全等因素,选择优质、高效的设施。
六、监督与考核
1.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设施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管理部门应予以制止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报请上级领导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各部门、单位及个人应认真履行本制度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共同维护公共设施的安全与完好。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篇十二
幼儿园是教育场所,幼儿园公共设施的安全、完好是保证幼儿园教育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因此,全体教职工、全体幼儿都有保养、保护好公共设施的责任和义务。为明确各方面的职责和义务,特制订幼儿园公共设施养护管理制度。
1.教室养护
教室是幼儿活动的主要场所,要做到清洁、明亮和教室美观,教师有责任做到如下几点:
(1)保护好墙壁。不允许在教室的墙壁上随便涂写,教室墙壁上的所有装饰都应有目的地设置。教育幼儿不用脚踢墙壁,不能用不干净的手摸墙壁,不做有污损墙壁的行为。对于向幼儿开放的墙壁,教师应积极鼓励幼儿及时展示自己。
(2)保护好地面。教育幼儿不在教室中拖桌子、椅子,不用坚硬的物体在地面上划,保育员要用拖把把地面拖干净。
(3)门窗的养护。窗上玻璃要妥善保护,不用脚踢,要轻轻开关门窗。
(4)电器的养护。不准在电灯上吊任何东西,妥然保护好日光灯管、电扇等电器,及时关灯。
2.绿化、花园养护
(1)爱护花木:禁止摘花、攀枝及攀登树木,不要随便摇树木。
(2)在草地生养期间,禁止进草地,禁止向草地中抛置垃圾,门卫有义务为草地清除杂草。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十三
春季气候多变,是动物疫病多发季节,为有效做好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我市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扎实安排,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推动全市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春防顺利开展。全市共申请春防资金125.2万元。各县(市、区)通过积极争取财政资金,购买了计划外免疫疫苗,目前疫苗已全部到货并下发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同时各县(市、区)还购置防疫所需物资,包括保温背包、免疫注射器、针头、脱脂棉、消毒药品、过敏反应急救药品等,现已陆续发放。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动物防疫工作质量。各县(市、区)举办一线防疫人员培训班,针对防疫技术操作规程、疫苗使用、注意事项、可追溯体系建设、动物疫病流行情况等,请相关专家进行培训。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训各类防疫人员1400余人。
——加强冷链排查,确保冷链系统安全运转。春防开始前,各县(市、区)对本辖区内的冷链系统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整改,对不能正常工作的冷链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确保防疫用苗质量。
——加强疫苗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疫苗管理体系,完善入库、出库、领取、发放等各项档案记录,保证专人负责疫苗的购入和发放,确保疫苗来源清晰、去向明了,确保其有效性。
公共设施管理规定 篇十四
一是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行动。按照相关要求,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集中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紧盯市场乱源,严厉打击合同签订不规范以及“市内及周边一日游”等游客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重点督查旅游投诉案件受理和处理情况。坚决查处对投诉推诿、对案件拖延等不作为行为,严肃追究不及时处理旅游投诉引发舆情关注或群体事件的责任。
三是推动“1+3”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指导和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效果,重点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办案活动。
四是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推动旅行社等开展诚信经营自主承诺活动,营造行业新风;设置“旅游服务质量公示”专栏,发布旅游行业先进典型、后进典型和违法违规典型。
五是培育文明旅游的良好风尚。持久开展公民文明旅游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提示警示,让游客、旅游社和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有关知识、信息和政策,做到及时答疑解惑。
六是规范旅游产品宣传、招徕及广告行为。在旅游产品宣传、招徕和旅游广告中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有关标准使用 “超豪华”、“准星级”等误导性语言文字。
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篇十五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公共设施的完好和安全,提高公共设施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社区、学校等场所内所有公共设施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照明设备、消防设施、供水供电设施等。
第三条 公共设施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服务至上、保障运行”的原则,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用户的满意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共设施管理由指定的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公共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及更新改造等工作。
第五条 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六条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 用户应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挪用或私自改变公共设施的使用用途。
第三章 设施使用与维护
第八条 公共设施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用途使用,不得超负荷运行或违规操作。
第九条 公共设施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用户应立即报告管理部门,不得私自修理或操作。
第十条 管理部门应建立公共设施维修档案,记录维修情况、维修时间和维修人员等信息,以备查阅。
第十一条 公共设施需要更新改造时,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改造方案,并报经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公共设施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用户注意安全使用。
第十三条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部门。
第十四条 在紧急情况下,管理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公共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用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十五条 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共设施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管理不善、工作不力的管理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理。
第十六条 对公共设施管理工作表现突出的管理人员和用户,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 对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或违反公共设施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并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如有需要,可经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 本制度的执行应与其他相关法规、规章和制度相衔接,确保公共设施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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