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优秀14篇)

时间:2024-09-11 08:54:22 投稿人:kaka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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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读书之法,在循序而渐进,熟读而精思,如下是爱岗敬业的小编给大伙儿找到的14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文章,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一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小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帐。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

7、现金出纳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二

根据公司对物业管理公司各小区实行指标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要求,结合公司业务管理的需要,为了做好各小区财务收支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

1、物业部所有收支以预算管理为基础,没有预算不得开支。

2、每月末物业部根据年度经济指标及下月预计情况,编制、上报下月收支预算。

3、收支预算由会计负责编制,经物业经理初审后,报集团财务部审核,总董事成员批准后执行。

4、各月度支出计划的编制应以年度经济指标为依据,可在各月之间调节,但各月总和不得超过年度指标。

5、每月初物业会计对上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上月收支预算与执行情况比较表,报物业公司汇总后报公司相关领导。

6、预算内支出按公司规定流程审核支付,超预算支出报董事成员审批后支付。

二、收支规定

1、收据、发票及公章使用规定:

(1.1)、收据、定额停车费发票,由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购买、统一管理,设专人负责,建立专门备查簿登记收据购、存、领、销数量及号码。

(1.2)、物业各小区财务设专人负责收据及定额停车费发票的领用、保管和缴销。领用收据时检查无缺联、缺号后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并在登记簿上登记领用时间、数量、起止号码及领用人,同时交回前期已使用收据的存根联,以备查对。

(1.3)、收据的保管必须专人负责。如有遗失,追究保管人员责任。领用收据的小区,如果人员变动,需在变动前到物业公司财务部交回收据并结清核销。

(1.4)、各小区使用发票,为便于管理,应到物业公司财务部统一开具。一般情况下应以收据(第二联)换发票,所换发票的内容应与收据项目、金额完全一致,用以换取发票的收据作为发票记账联的附件,留物业公司统一保管。对于需要先开发票后付款的业主,出纳(或物业助理)根据收费通知单开具发票,并在物业财务部做好登记,款项入账后核销。

(1.5)、收据填写要求:

(1.5.1)、据实填写。即必须按实收金额、项目、日期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做到准确无误。

(1.5.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误,全部联次盖“作废”章或写明“作废”字再另行开具。

(1.5.3)、全部联次一次填开,内容、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禁止拆联使用。

2、收款规定

(1)、各小区收款必须使用从物业公司领用、加盖物业公司财务专用章的统一票据。其他任何票据或未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票据不得使用。

(2)、已收现金款项必须在当天交由出纳核对、办理相关手续妥善保管,并及时入账。

(3)、以转帐方式收款应及时通知财务办理进帐、转帐相关手续,并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4)、物业公司财务部可随时检查使用票据的人员是否及时将所收款项按规定上交,并定期对整本已使用完的收据核查是否缴款入账,并进行核销。

3、支出规定

(1)、工资费用。人事部门在对员工的出勤及人员变动核对无误后,做出当月考勤表,报物业公司经理审批,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根据当月考勤表,计算当月员工的应付工资,制作工资表,复核无误后交物业经理签字,报总公司财务部签批,董事成员签名同意后方可发放。

(2)、员工福利费。对于员工福利品的发放,如:防暑降温品、节日礼品等,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原则,物业各部门拟定方案及所需资金等情况呈报物业公司经理,再报总公司财务部审批,董事成员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

(3)、维修费用。小区工程维修费用,将已报呈的维修项目按已审批的程序:物业公司经理→总公司财务部→董事成员签章。财务主管核实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4)、日常性开销的费用。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清洁卫生费、保安费、业务招待费、绿化费、社会保险费等以各小区所报支出预算为依据,预算内的此类费用由经办人填制费用报销单,物业经理批准,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同意,方可报销。会计人员应在原始票据审核方面严格把关,用于报销的原始票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是发票,单据项目必须填写齐全,特别是公司全称、地点、费用项目大小写金额必须准确无误,票据应整洁,无涂抹修改。对于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票据,财务人员应拒收。对于超出预算的上述费用项目,应呈报物业公司,说明情况,阐明超支原因,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后,报董事成员批准,董事成员同意后方可实施。

(5)、水电费。水费按供水公司计收费用减去属于小区业主应承担的代收代缴项目的费用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水费。电费按供电公司计收的费用减去各业主电表应承担的电费和分摊公共设施所耗电费为物管中心应承担的电费,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即本月收取的水电费必须首先用于保证该期水电费的支付。小区不得以此类收款支付日常的`费用开支,以免影响水电费的正常支付。

(6)、对于需要转账结算的各项支出,经物业经理核准签字,送总公司财务部审核、董事成员签字后,在支票签发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加盖财务专用章及法人章进行支付。

4、资金报表:

(1)、每天由各小区收银员填报每日收款报表给物业公司出纳,由物业公司出纳汇总后报公司领导。

(2)、报表需注明当天款项的增加、减少情况说明。

三、会计核算

1、统一设置以下会计科目:

(1)、营业收入:主要核算物业小区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的物业管理费;小区收取的停车费;工本费等;;

(2)、营业费用:主要核算物业水电维修、保洁及绿化等部门发生的费用;下设明细科目:工资、折旧费,办公费,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福利费、维修费、清洁费、电费,水费,社保费及其他。

(3)、财务费用:主要核算银行托收,托付手续费,支票工本费,利息收入等;

(4)、其他应收(应付)款:主要核算代收代缴款项及装修期间的保证金等。

2、会计报表

(1)、财务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

(2)、会计人员应于次月的10日以前将会计报表报物业总公司财务部。并将本月应缴的各项税金明细报总公司审批,批准后才报税。

四、档案保管

1、已使用的收据存根联办理缴销登记后由物业公司会计进行保管。

2、财务档案应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范要求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3、当年会计资料由物管中心会计部负责保管,次年建立新帐后应将上年度全部财务资料移交总公司财务部负责归档保管。

4、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携带外出或外借,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资料须经董事成员或财务总监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借阅人对档案资料要严格保管,限期归还。

五、检查控制

1、会计每月须对小区出纳的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包括收据的填开、领用、缴销;原始单据的归档、保管;账簿登记、账证相符情况;现场盘点库存现金,账实相符情况。并对检查内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上报总公司财务。

2、出纳应对各小区收银员的收费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对于有不符合“收据发票使用规定”及“收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

3、会计每月须与集团公司核对往来款,并签署对帐单,确保双方帐务清楚。

4、物业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领用、缴销票据及时核检,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5、物业公司财务和总公司财务应对各小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联合检查或抽查。

6、根据公司领导安排,聘请外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公司各小区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六、相关责任

1、物业小区各出纳对现金的收支负有直接责任,会计负有监管责任,小区物业经理负有管理责任。

2、禁止私设帐外帐、收款不入帐等,禁止不使用统一规定票据收款、私刻公章等,否则一经发现直接上报董事局严肃处理。

3、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如因人为保管不力丢失档案资料则追究保管人责任。

4、由于不按本管理办法操作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全额赔偿。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业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非工业系统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第二章 资金筹集

第七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以及外商资本金等。国家资本金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以国有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为其他法人单位以其依法可以支配的资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个人资本金为社会个人或者本企业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外商资本金为外国投资者以及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投入企业形成的资本金。

第八条 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规定,及时筹集资本金。资本金可以一次或者分期筹集。一次性筹集的,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分期筹集的,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其中,第一次投资者出资不得低于15%,并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未按照投资合同、协议、章程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企业或者其他投资者可以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第九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过程中,吸收的投资者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20%;因情况特殊,需要超过20%的,应当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但是最高不得超过30%。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企业不得吸收投资者的已设立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第十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必须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由企业据以发给投资者出资证明书。

第十一条 企业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投资者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投资者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的规定,分享企业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二条 企业在筹集资本金活动中,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资产评估确认价值或者合同、协议约定价值与原帐面净值的差额;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按照法定程序,可以转增资本金。

第十三条 企业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货款、应付票据、应付内部单位借款、应交税金、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应付短期债券、预提费用等。从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作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应付长期债券、应付引进设备款、中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付款等。发行的长期债券按照债券面值计价,实际收到的价款超过或者低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冲减或者增加利息支出。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按期偿还各种负债,如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营业外收入。

第十五条 企业流动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企业长期负债的应计利息支出,筹建期间的,计入开办费;生产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清算期间的,计入清算损益。其中:与购建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有关的,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第三章 流动资产

第十六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十八条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和待摊费用。应收票据按照面值计价。贴现应收票据的实得款项与其面值的差额,计入财务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可以于年度终了,按照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3~5‰计提坏帐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冲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经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不计提坏帐准备金的企业,发生的坏帐损失,计入管理费用。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冲减管理费用。

第二十条 存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外购商品、协作件、自制半成品、产成品等。

第二十一条 存货按照实际成本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及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加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和加工费用等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按照计划成本核算存货的企业,对存货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之间的差异,应当单独核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领用或者发出在存货,按照实际成本核算的,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按期结转其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第二十三条 企业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和材料,一次或者分期摊销。

第二十四条 存货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对于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及时处理。盘盈的存货,冲减管理费用。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扣除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之后,计入管理费用。存货毁损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四章 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品、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按照下列方式计价。购入的,按照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自行建造的,按照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中小企业融资租入的,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帐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价计价。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按照固定资产的原价,加上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盘盈的,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和虽已完工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在建工程按照下列方法计价:自营工程,按照直接材料、直接工资、直接机械施工费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出包工程,按照应当支付的工程价款以及所分摊的工程管理费等计价。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章总则

1、1为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制度>,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1、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各部门、人员在财务会计工作中必须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管理

2、1公司设立财务部作为财务会计机构,财务部的职责: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和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会人员的管理、指导检查各独立核算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协助公司领导筹集资金、合理分配使用资金;做好与仓库部门的对账工作,指导仓库保管员建账、对账;指导车间统计员做好工时、材料消耗额编制工作、建立车间工序流转程序、建立适合自己企业需求与发展的成本核算模式、制定成本管理制度与控制制度;做好财务分析工作,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各种信息资料,当好领导的参谋。

2、2财务部下设财务科、供应科、仓储科、审计科;岗位设置为:部长、科长、主管会计、各岗位会计、出纳员、成本核算员、采购员、内勤管理员、保管员。

2、3各岗位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条件和资格,持证上岗。

2、4财务会计人员调换工作时,按会计法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原材料库、产成品库的核算工作和车间统计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业务管理。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调换工作时,由财务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2、5财务会计人员、仓库保管员、车间统计员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制度,按绩效考核结果,兑现劳动 报酬。

第三章流动资产的管理

3、1流动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

3、2现金管理

3、2、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3、2、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2、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3、2、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3、2、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3、2、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3、3银行存款管理

3、3、1会计人员要认真执行<银行结算办法的暂行规定>,银行支票等结算凭证和印鉴要由两人分开保管。

3、3、2财务人员要严格银行存款支出控制,银行付款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手续齐备,不准携带空白支票外出,确须携带空白支票外出者,须经领导批准,办理领用登记手续,要建立支票领用登记簿,空白支票必须填写日期并在预计最高金额位画人民币符号,因使用支票不当造成企业损失时,应由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携带空白支票办理结算后,要当天将存根和有关凭证带回,并到财务部门及时结算,不准将空白支票留存其他单位。凡前账未清者,不准再领用支票。

3、3、3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逐日登记,每日结出余额,定期与银行对账单相核对,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账项,出现长期未达账项时要查明原因,上报领导。

3、4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的管理

3、4、1企业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户别设置应收账款明细分类账,即按债务人的具体名称设置登记明细分类账,不准笼统的以地名代替。应收账款的发生和确定必须有索取价款的凭据(包括合同、收到条、欠款条以及业务经办人员的保证书等),不得单方入账。

财务部门要会同供应、销售部门建立健全销售商、供应商的客户档案。

3、4、2各项债权,债务要定期进行清理核对,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发函或派员核对,每季末要编制账龄分析表,并上报有关领导。对发生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应收款项,按照谁经办谁回收的原则,损失者或已采取各种必要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坏账损失,由当事人按责任赔偿相应损失后及时处理账务。

3、4、3收回的账款要及时上交财务部门,如发现货款已被私自挪用不交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3、4、4企业要严格控制内部职工的业务借款和生活借款,健全借款审批制度,职工调离时财务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搞好各种债权债务的清算工作。

3、4、5支付预付账款必须有合同、协议书等书面文件,根据合同需预付账款时,须经办人签章,经领导批准后方可付款,并同时向财务部门提拱有关合同协议书等有关材料。

3、4、6本企业采用坏账准备金制度,每年年末按应收账款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金,年终调整。

3、5存货的管理

3、5、1存货是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原材料主要包括:主要材料如钢板、焊材、钢管、原料油等;辅助材料如扎丝、油漆、螺栓、螺帽等;备品备件扳手等;福利劳保类如扫帚、手套、毛巾、肥皂、洗衣粉等;其他类。

3、5、2存货的计价、按实际成本计价。

3、5、2、1原材料的购入价格包括买价,装卸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损耗,入库前的挑选费,市外运输费,保险费以及缴纳的税等。

3、5、2、2原材料出库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出库材料的成本。

3、5、3原材料的购入

材料购入必须持有生产或仓库、供应部门的购物申请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借款。严禁无计划采购,超定额库存。

3、5、4供应部门按购物申请单所购材料送达企业后,须持总经理签批的采购单、购货发票,购销合同(协议)合格证等到质检部门(化验)进行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一式两联检验报告单随发票到仓库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3、5、5仓库部门在将材料验收入库前,应详细核对发票所载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与实际是否相符,同时对照检验(化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验收入库,填制材料验收入库单,并对无名牌的配件用口取纸载明名称、规格、型号。

3、5、6材料验收入库单一式三联,一联留存做为仓库部门记账凭证,一联随发票及采购单等经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处理账务,一联为供货方证明。

3、5、7对于货已到而发票未到的材料,仓库部门可以根据检验单据办理临时入库,做好入库材料台账登记工作,填制一式三联估价入库单,仓库留存一联据以入账,一联送交财务处理账务,月初用红字入库单冲回估价入库,待发票到达时填制正式入库单。

3、5、8材料出库管理

3、5、8、1生产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和设计预算用料开具领料单,由统计员填制,填制内容要全面、真实、准确,领料单用途要根据生产计划填清产品批号,作为归集成本费用的依据,领料单一式三联,车间统计一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超出预算或计划处的用料由生产部长签批,月底统一报总经理审批,非生产性的用料属售后服务的由营销部提出申请,其他用料,由行政部提出申请,会计开票经总经理签批后,仓库方可发货。

3、5、8、2月末车间统计根据材料领料单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仓库部门编制材料出库汇总表,车间、仓库与财务部门都要对账并核对相符。

3、5、9产品入库管理,车间产成品生产完毕,要会同仓库、质检部门填制检验合格单,仓库据以填制产成品入库单,产成品入库单一式三联(注明生产令号);一联仓库记账,一联送交财务,一联送车间统计据以核算工资等各项考核指标。

3、5、10产成品出库管理,仓库部门根据盖有财务专用章的发货单或提货联据以发货,同时在出门联签字,保卫人员只有见到盖有财务专用章并且有仓库人员签字的出门证方可对车辆等运输货车检查放行,月末时,由保卫人员、仓库人员将提货联,出门联汇总,于每月30日前到财务部门核对相符后据以存档。

3、5、11仓库部门要做到见单付货,及时登记有关账簿,设立材料、产成品收、发、存明细账或暂收货台账,严禁白条顶库现象。

3、5、12月末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管理。月末生产部和车间统计员要搞好在产品和自制半成品的盘点、登记工作,及时编制、报送盘点登记表,确保月末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5、13凡大宗原材料都要签订购销合同,使用票据结算,各种材料采购验收入库后,不论是否付款,都要在入库时填制入库单,将发票或入库单交财务处理账务,以便真实反映各项债权债务,以避免发生账外资产。

3、5、14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一律采用五、五摊销法计入成本费用。

对于能多次周转使用或长期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桌、椅、档案橱等)各种工具等,必须在领用时由总经理签批,行政部总务科按部门(人员)进行登记,生产用具由生产部长签批,设备管理员及仓库同时进行登记并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登记簿,做到谁使用谁负责,谁丢失谁赔偿。

3、5、15企业应加强对已销产成品退货、返修制度的管理,建立完善的退货、返修审批制度,实行退货、返修产品的责任倒查制度,属于生产部门、质检部门、销售部门或运输部门、仓储部门的责任查证属实,落实赔偿份额(原则上责任全额赔偿)。

已开具增zhí shuì发票的货物销后退回的,必须有购货方当地税务机关出具的退货证明,否则,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3、5、16企业存货必须定期或不定期盘点,最少在年中、年末进行两次全面财产清查,对盘盈、盘亏或报废的存货要分类填制盘盈盘亏表。对于出现盘盈、盘亏的材料物资要及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批准处理并及时调整账务,以保证账实相符;对于盘亏、毁损物资能查明原因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3、5、17代销商品的管理。财务部门要建立代销商品明细账和保管账,及时与对方对账以确保账账、账物相符,同时要与代销单位签订代销协议,明确相关责任。

3、5、18包装物的管理。企业外销产品所用包装采用押金制度,本市区内押金期限为15天,市区外30天,过期包装物原则上不再退款,企业转为当期营业外收入。

3、5、19委托加工材料的管理

本公司设置“委托加工材料”会计科目核算外协加工材料的材料成本、加工费、运费、装卸费等实际成本费用。

3、5、19、1企业需外出加工材料时,必须办理有关出入库手续,由业务经办人员到财务部门开具外出加工材料通知单。通知单一式三联,财务一联、仓库一联据以发货,受托单位一联。财务、仓库、供应设立专账,月底核对。

3、5、19、2业务经办人员到受托单位后,应将外出材料加工通知单交由受托单位签收后带回财务部门。

3、5、19、3外出材料加工完毕后,由业务经办人持发票到检验部门检验后由仓库部门办理委托加工材料验收入库手续,然后持有关单据到财务部门办理报账及核销事宜。

3、5、19、4委托加工材料的买价加工费、运费以及有关税金等计入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按实际收回数量,重新计算入库单价。

3、5、19、5委托加工材料原则上要与受托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协议)以明确价格、质量、交期等责任。

3、5、20其他存货物、资管理。氧气、乙炔等出入库手续按原材料的有关出、入库手续办理。

3、5、21因特殊原因,临时借用工具或材料,属生产用由生产部长签批,不得带出公司大门以外,需带出或外单位借用时,按3、5、19、1办理手续(注明用途、单位、经办人、地址、电话及归还日期),并由总经理签批归还时由仓库检验无损,办理有关部门核消手续,到期不还先由仓库督促,通知二次不还时报总经理。

因业务关系需要或其他非生产需要材料出库实行总经理签批制。

第四章固定资产的管理

4、1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等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单位价值超过1000元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必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做为固定资产。

4、2企业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包括固定资产的安全使用制度,维修保养制度,定期盘点制度和折旧计提制度。

公司财务要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并制定固定资产目录,生产车间安全设备科应当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卡。

4、3固定资产的计价

4、3、1外购的固定资产,不需安装就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发票价格和运输费用价格为固定资产记账价格,对于外购需安装、调试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外购价格加运输费、安装调试费等合理有关的费用为计账价格。

4、3、2需外单位承建的基建工作或设备的安装调试工程时,承建单位要搞好预算工作和合同的签订工作,基建合同和预决算书要送财务部门留存一份。

购置机器设备时要搞好市场调查,搞好设备的技术分析和经济性分析。

4、3、3对已经竣工交付使用的未办理决算的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等,要根据预算书或合同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工程决算后,再调整原估价和已提折旧。对于现已使用而没有档案资料的固定资产(没有建账)可以采取重置价进行入账。

4、4折旧方法。我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管理,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分类计提折旧,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30年,机械、设备折旧年限为20xx年,车辆折旧年限为7年,电子设备和仪器仪表等为5年。

4、5本公司固定资产残值率5%。

4、6全部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由财务部牵头生产部设备科、行政部总务科参与,具体盘点时间由财务部根据年终决算的要求决定。

第五章负债管理

5、1企业的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以及预提费用等。

5、2企业各种流动负债应按期偿还,以提高企业信誉和知名度,按期发放工资,无特殊原因职工工资必须于次月十五日前发放,以提高职工的积极性,增加企业凝聚力。

5、3企业购进货物应付未付的款项,业务经办人员应及时将发票等有关单据送交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正确体现企业负债,正确核算材料物资等的计价和产品成本。

第六章成本费用的核算管理

6、1本公司按照制造成本法核算产品成本。

6、2本公司产品按订单生产,以生产部门下发的生产通知单为核算依据,以批量法为核算方法结合分步法进行成本核算。

6、3生产部门要与财务部门积极配合,产品生产通知单应按购货单位,产品规格型号,下发生产批号。车间统计以生产批号填制领料单来领用原材物料,月末以生产批号为基本单位汇总原料、动力和人工的消耗。企业财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分门别类地制订科学合理的材料、动力消耗定额及计件工资和产品质量指标,制定有效措施将工资与产量、质量、消耗联系起来,以提高劳动效率,降低材料和人工消耗,逐步实行目标成本管理,加强对成本的比较与分析,为创造一个高效、低耗的企业奠定良好的基础。

6、4成本与费用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计提。要正确划分和核算各项成本费用,严格按规定的核算内容和要求使用跨期摊销账户(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

企业制定合理完善的定额费用和报销制度,本企业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都要按规定进行明细分类核算,并进入当期损益。

有关费用报销程序和标准的制度由财务部另行制定。

第七章收入、利润和税金的管理

7、1企业销售收入实现的标志是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对于现款交易实现的销售收入,由开票员开票后到出纳会计交款后方可凭盖有款收讫章的提货联及发货清单到仓库提货,仓库凭此发货并签发出门证。

凡赊销产品,一律实行领导签批制,领导签批后方可到开票处开具产品发货通知单办理有关手续(写好欠条、办理担保、登记好客户档案)。

7、2已销产品的降价,必须由总经理等有关领导签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办理冲账手续。

7、3企业要按税法规定正确计提各种税费,准确核算和反映各项税金的提取和上交。每月10号前将计算正确的有关税务报表上报有关税务部门。

7、4利润总额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利润总额=销售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销售利润=其他销售收入-其他销售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7、5企业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7、6企业实现利润后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应按以下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企业以前年度亏损。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第八章财务报表、会计科目和发票的管理

8、1根据会计工作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则,本公司结账时间为每月30日下午6:00为结账时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及有关附注报表应于次月8号前上报公司总经理及有关部门。

8、2和各控股公司,应分别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各企业之间要实行严格的财务制度,严禁混报乱报费用现象。企业之间往来账可设“内部往来”科目核算有关经济业务,企业的资金、物资往来要办理有关转账手续。

8、3公司所有购进货物,原则上200元以上都须取得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支付水、电、运输费、油料费和维修车辆时都要利用增zhí shuì(或合法)发票结算。

8、4企业出入库单、收据等有关凭据采取领用登记制度,用完的有关单据存根及时交回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认真检查,凭旧本领用新本不得乱领乱用有关单据。

8、5销货发票(含普通发票、增zhí shuì专用发票、发货通知单)要有专人到税务机关领取。开票、制单、保管、登记实行专人负责制。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关票据的登记制度,严禁向非购货单位开具发票。

8、6本企业根据20xx版<企业会计制度>建立会计科目。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9、1本企业要搞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财务部门应于每月月末将有关会计凭证等会计档案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整理入档。

9、2企业财务部门建立会计档案目录,严格档案调阅手续。

9、3企业财务人员、保管员、统计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会计档案移交手续,造具移交清单,分清前后责任,确保会计档案的连续完整。

9、4会计档案的保管年限:会计凭证类20xx年;总账20xx年、明细账20xx年、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0xx年、辅助账簿20xx年、固定资产卡片(清理报废后)5年;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会计移交清册20xx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第十章罚则

10、1对现金出纳会计违反3、2、1之规定,一经查处每笔业务处罚现金出纳会计5元。

10、2对违反3、3、1、3、3、2款责任人,一经发现或查处每次罚款10元。

10、3公司往来账会计违反3、4、2款,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

10、4对仓储管理员违反3、5、5款,每次处罚责任人10元。

10、5对违反3、5、8、1、3、5、8、2款,对有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元,并限期在2天之内完成(统

计员和仓储人员)。

10、6反3、5、10款之规定,对仓储人员及保卫人员每次罚款20元。

10、7对仓储管理人员违反3、5、11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8对车间统计员违反3、5、12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次20元。

10、9对会计报税人员违反7、3之规定,每次罚款20元,并自行承担滞纳金。

10、10对违反8、1款之规定处罚直接责任人每日10元。

10、11对开票人员违反8、5款之规定,每次处罚责任人20元。

第十一章附则

11、1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批准公布之日起执行,不完善之处另行文补充规定,凡与本制度规定不一致的以本管理制度为准。

11、2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五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2、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一)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建立、健全公司内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负责完成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积极为公司筹措和调度资金,协助公司领导作好全公司的资金运筹及资金管理工作;

7、做好公司纳税申报和税收策划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支,做到账实相符;

2、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押现金;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5、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20xx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领用单”,写明用途金额,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5、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需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门主管,总经理签字方可汇出。

6、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一周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7、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4、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5、签发支票必须在银行账户余额内按规定向收款人签发,不准出租支票或将支票转让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不准将支票交收款单位代签。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主管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七、资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的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且使用期限超过3年的物品。包括:房屋建筑物、交通设备、办公套具、电子设备、机器设备、办公设备等。各部门按月编制预算,填写申购单,逐级审批。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它工作用品金额大于1000元(含),必须采用转账方式付款,不得使用现金,确实有特殊情况,需总经理同意方可。

八、费用管理制度

日常费用管理

一、业务招待费:

1、业务招待费是公司因经营业务需要而发生的餐费、礼品费等,应本着必要、合理、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因业务需要接待时,必须事前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接待。

2、业务招待中娱乐性招待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3、业务招待报销时应凭有效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附事先经总经理审批的《招待费用申请表》,列明原由、招待对象、人数、地点及陪餐人员、费用标准,事后方可凭有效票据填写《费用报销单》予以审批报销。《招待费用申请表》由财务部专人妥善保管。

4、公司实行招待费总额控制原则,所有招待费用在发生前都需告知上级主管,必须经过部门主管、总经理、主管会计签字方可报销。

二、差旅费:

1、差旅费包括出差期间发生的往返车船费、订票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住宿补助、伙食补助、通讯费补贴等,费用分项计算,计算后标准总额内凭出差地有关发票据实报销,超支部分自理。

2、差旅费报销标准:

(1)出差申请程序:公司员工出差应事前填写“出差申请审批单”,明确出差任务、路线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再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审批。

(2)出差人员如需借款,凭领导签字批准的《出差审批单》,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可在财务部预支和出差预估费用相当的借款。

(3)公司各部门因公外出人员,在出差期间所支出的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原则,严格按以下规定。

(4)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人员

飞机

火车

轮船

长途汽车

出租车

总经理、副总经理

普通舱

软卧软座

二等舱

实报

实报

部门主管

预申请

硬卧硬座

二等舱

可乘

实报(紧急情况实报)

主管以下

——

硬卧硬座

三等舱

可乘

预申请

2、住宿标准: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含副总经理,下同)

副总以下

480

300

240

180

150

3、伙食补助费: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

副总以下

100

90

80

80

60

4、市内交通费:

人员

特区

直辖市

省会城市

省辖市

县级市及以下

总经理、副总经理

实报实销

副总以下

100

100

60

60

50

备注:以上人员总经理为公司负责人、经理为部门负责人、其余人员是除以上人员之外所有人员。

九、费用报销、借款申请、付款申请流程

经办人整理票据——>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总经理——>出纳付款

经办人整理票据——>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总经理——>总部财务总监——>总部批准——>出纳付款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六

1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财务管理属于建筑企业管理的核心,随着建筑企业对自身管理水平的重视,其内部的财务管理水平也一直在不断的提高,从国内的范围来看,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基本已经实现了五统一,在管理方面也取得了相应的进展,但随着目前经济体制的转变,以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为基础的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发展,无法适应如今市场经济体制下各方面的变化,因此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开始逐渐显现:首先,改革理念落后。建筑企业虽然已经认识到了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也针对企业财务管理现状做了必要的改革,但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在新型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实施的实际行动上,仍然有所欠缺。其次,企业的财务管理缺乏自主权。目前在企业的财务管理方面,一直沿用的都是传统的以行政手段为主的管理方式,即财务管理如何进行,完全要依照领导层的意愿来执行,这大大的影响了财务管理的自主权,对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状况会产生非常严重的影响。最后,建筑企业财务管理状况混乱。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与其他企业是存在一定差别的,这种差别主要体现在,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并不是仅仅在企业内部进行,大多数时候需要在建筑施工现场进行,这就使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变得非常混乱。

2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首先,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由目前的经济体制决定的。我国的经济体制的变革要求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必须要做出相应的改革才能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从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威胁已经变得越来越大,同时其发展和壮大也开始要依靠自身的实力,这种情况反应到财务方面,便是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其次,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必然要求。建筑企业只有进行财务管理方面的改革,才能通过财务管理来有效的对自身的各类成本进行控制,从而最大程度的节约其费用,使其经济效益能够达到最高的标准。最后,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与国际制度相比存在差距。想要使我国的建筑企业的发展范围能够超越国家的范畴而进军到世界领域,就一定要使其在制度方面能够与世界的标准相适应,但目前我国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还并未达到这一标准,因此对其进行改革非常必要。

3构建建筑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措施

(1)更新观念。企业的观念是一个企业能否稳定发展的基本保证,落后的思想观念会导致企业的体制同样也得不到发展,这对企业的改革和创新非常不利,因此企业想要使自身得到更好的发展,就一定使发展观念得到更新,使其能够符合目前社会发展的趋势。建筑企业想要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管理制度,首先就一定要更新企业发展的观念,要改变以往以政策支持为主要发展依靠的观念,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自身的经济实力以及综合实力变得强大,才能使自己有机会发展壮大。因此,建筑企业一定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财务管理制度,彻底消除如今财务管理制度的弊端,从而规范财务管理的状况,使其能够有效的促进企业的发展。

(2)要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对建筑企业财务人员不仅是一种约束,同时也是能够使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的一个平台。对于建筑企业自身来说,定期召开财务会议可以使财务预算的布置、审批和批准变得更加方便,同时也能够使企业对财务预算的监督和查询变得更加便利。同时,通过财务会议的召开,建筑企业还能够及时的发现自身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其能够及时的提出一定的策略对其进行解决,避免由于问题的出现而带来的麻烦,这对提高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构建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利的。

(3)要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个人。为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建筑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一定要使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或个人身上。要将财务管理部门人员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分别负责财务管理中不同的内容,这样在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时,企业便可以向某一小组追究责任,这样可以有效的加强相关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除此之外,建筑企业还可以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部门中,只有这样,才能使建筑企业形成一套较为合理的科学责任制,使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水平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促进企业制度的完善,保证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稳定的生存下去。

4结语

建筑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其财务管理制度与其他企业是存在一定差别的,想要使建筑企业能够构建更加适应时代发展的财务管理制度,就一定要针对特殊性来制定一系列措施,同时还应根据建筑企业目前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这样才能保证建筑企业能够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改变自身固有的缺陷,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使自身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得到改革和完善,使企业的财务管理变得更加规范。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七

摘要: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和关键部分,而财务管理制度则是财务管理的有力保障。针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增强企业财务管理的若干对策。

关键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问题;对策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一直是人们关注的核心部分。而今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出现了很多制约企业发展的因素,总结探索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相应措施,优化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

一、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机构不完善

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分公司、子公司的成立,很多企业,尤其是集团企业的财务管理机构混乱,重复建设,权限重叠,责任不清,没有形成上下协调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严重制约着财务管理功能的正常发挥;财务内部控制差:对于我国中小企业来讲,由于其某些特殊性,使得其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落后,尚未形成一套比较规范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财务控制方法;在财务岗位职责管理制度、奖励与处罚制度、财务人员定期培训与考核制度对应的财会部门职责权限、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等方面也混乱无序。

2、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首先,财务管理人员主观认识不够。我国中小企业规模小,大多属于家族企业,企业的所有者往往集所有权和经营权于一身,在进行财务活动和处理各种经济关系时,很容易凭个人意愿而使得企业财务决策具有明显的随意性倾向。其次,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我国中小企业不论是从薪酬福利还是从发展前景来看,对于优秀人才的吸引远比不上大的企业集团。此外,由于我国中小企业大多是家族式的管理模式,因此特别是对于涉及到财务领域的岗位几乎都是由企业业主本人或其亲属担任,而他们大多也很少具备相关的专业技能和专业知识。

3、企业缺乏财务管理的意识

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体系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①有些企业管理者基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将财务管理纳入企业管理的有效机制中,缺乏现代财务管理观念,使财务管理失去了它在企业管理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②责任落实不明确:在企业中,关于财务管理制度的责任落实并不是很明确,企业并没有具体规定谁去负责管理,造成了企业部门内工作人员相互推脱的现象,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出现问题时没有人负责。在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制度工作时,不能建立良好的财务管理制度机制。

引起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企业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很多企业中,并没有对自身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专职人员、专门机构以及专门部门的设置,行政单位对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不够重视。

二、优化我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对策

1、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的制度

借鉴国际国内先进经验,结合自身成功的管理经验,将财务管理的各个环节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

①中小企业深化制度改革,健全制度体系必须构建完善的财务会计制。结合中小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 第一是报销制度,规定哪些项目可以报销、哪些项目不能报销,规定报销的审批程序; 第二是建立财产管理制度,加强资产控制和营运管理,对日常用品规定领用登记办法,对固定资产规定登记保管办法; 第三是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主要是规定现金和支票的领用和管理办法。

②建立严格的监督惩罚制度。在企业内部建立相互监督评价以及企业上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相互信息沟通制度以及责任追究制度, 把责任分配下去,企业财务管理监督制度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密控制,防止不必要问题的出现。如果出现了问题,就应该落实责任问责制度,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找这一个环节的负责人,这样在解决问题时也能节约大量的时间。保证其职权客观、独立、公正,负责对企业经营者行为、业绩监督考核,对企业投资者负责。

2、加强队伍素质建设

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的思想教育能够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自觉性,并且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企业领导者的重视程度。首先,企业领导要注意加强全员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全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还要努力引进优秀的财务专业人才,帮助企业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更要建立一套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和奖惩制度,激励每一位员工为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其次,财会人员应树立的现代理财观念,包括竞争观念、风险观念、负债经营观念、盈利观念、效率观念、资金的时间价值观念、注重无形资产观念和法制观念。另外,除了财务会计人员自身素质的提升外,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在企业机构设置时,需做到财务、人力资源、业务部门等关键部门的对等性,对不相容职能做到相互制约、减少企业运营风险。

3、改进企业财务管理方法

当今时代是网络信息时代,为顺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可以在企业财务管理中引入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和信息技术,开发和使用财务管理软件,通过模拟实践,动态分析等手段丰富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法,充分利用新技术提高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企业采用激励机制,使管理者分享企业增加的财富,比如给企业管理者按一定的比例配送一定的股权,让其成为企业所有者之一,持股分红。同时为管理者、员工不断提供学习机会,让他们接受相应的教育培训,不断更新知识,增强其对企业的归属感。对企业员工实行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同时注意鼓励的及时性、有效性。

三、结语

综上所述,建立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刚娟: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中国集体经济,20xx(30)。

[2]张月玲:我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会计之友,20xx,(03) : 32 -35.

[3]马少妮 王 治: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应注意的问题[J]。中业,20xx,(11)。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八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发挥财务管理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并做到准确、及时地核算公司的资金运作和效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会计管理法规的规定。

2、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编制财务预算,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监督各部门对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

3、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4、协助并参与公司经理层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对高效地调度、使用公司资产提出合理的意见。

5、按照国家颁布的会计制度要求,准确核算公司的收入和成本,及时缴纳应缴的。各项税费。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的人事组成:财务经理、会计、出纳。

财务经理由公司的一名董事或副总经理以上(包括副总经理)的人员兼任,财务经理是公司的会计主管。

担任会计、出纳岗位的人员的基本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规定的要求;会计、出纳岗位人数的具体设置视公司的经营发展状况而定。

第四条为了便于公司的管理,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在现阶段不单独设置会计、出纳岗位,其相关职能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进行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和所有工作人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财务会计人员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财务会计人员记账,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会计人员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财务清查和资产盘点,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在清查盘点中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九条财务会计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并按公司制度的规定报送相关信息需求方。公司内部使用的管理分析性报表,须经编制工作人员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发出;公司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须经编制人、财务经理(会计主管)、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发出。

第十条财务会计人员对公司内部各部门及所有工作人员的会计行为进行监督。

财务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内部牵制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会计,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等工作。

会计人员不得将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事项的处理、登记帐簿等会计工作事项交予出纳人员完成。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经理监交。

财务经理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监交。

三、主要会计政策

第十三条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以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借贷记账法进行核算;资产计价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第十七条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第十八条坏账核算方法:直接转销法。

第十九条存货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低值易耗品。以实际成本入帐。原材料的成本由买价加运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构成。在产品和产成品以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作为实际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包括半成品)的发出以品种法[即:个别计价法]计价。原材料以加权平均法计价。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成本。

第二十条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一年以上的有价证券投资(即债券、股票等)。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下(含20%)或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无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20%以上且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

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资本总额或股本总额50%以上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的标准: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固定资产按实际取得的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法,从其投入使用之次月起按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如下:类别

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

残值率5% 5% 3% 5% 3%

使用年限20年5—10年3—5年5—8年3年

第二十二条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厂房、待安装或正安装机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入帐。在建工程成本包括直接建造成本以及用于新建、安装及试生产期间所发生的实际成本和财务费用。在建工程在实质上已经完成、并实际投入使用时转入固定资产,并停止相关费用及利息的资本化。

第二十三条无形资产

公司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平均摊销。

投资方投入的土地使用权以评估值入帐,按“土地使用期限与公司存续期孰短”的原则确定摊销年限并在期限内平均摊销。

其他无形资产,以实际成本入帐,按受益期分期平均摊销。

第二十四条收入的实现

销售产品的收入以企业已将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企业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即作为收入的实现。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提供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为营业收入。

利息和使用费收入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为营业收入。

第二十五条其他会计政策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岗位职责

第二十六条财务经理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具体领导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要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要积极宣传、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地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公司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财务保障。

2、组织制订公司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督促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贯彻执行。在公司经理层的领导下,拟订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研讨制定。制度正式公布实施后,要积极向公司内部各部门和人员宣传、讲解,并随时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要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单位负责人或公司董事会报告。对制度执行中出现问题要及时总结,不断地提出修订意见和措施,以完善各项财务会计制度。

3、组织编制公司的财务预算等,经公司经理层或董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

4、会同公司内部各部门,定期组织实物资产的清点核实工作,加强对实物资产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开展财务预算完成情况的分析,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月、半年、年的预算情况和实际完成情况分析差异原因,找出管理中的漏洞,提出改善经营管理的建议或措施,进一步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

6、参加公司经营管理会议,参与经营决策。

充分运用会计资料,分析经济效果,提供可靠信息,预测经济前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7、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文件。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国家和公司利益的,以及没有资金来源等的经济合同和协议,应拒绝执行,并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对重要的经济合同和协议,要积极参与拟订,加强事前监督。

8、负责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查对外提供的会计资料。

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公司领导层和股东会报告各项财务收支和盈亏情况,以便领导层进行决策,加强经营管理。要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都要经过认真审查,保证真实可靠。

9、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根据国家税收政策和公司的收入成本,正确核算应缴税金并按时缴纳;若因核算原因造成税收少缴、漏缴,相关会计人员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公司损失。

3、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编制有关财务计划或预算,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4、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状况、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财务经理和公司管理层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5、协助财务经理,在其他部门和人员的配合下,搞好定期和非定期财务清查和资产清点核实,并及时对清查和清点核实情况进行汇总并编制有关说明;协助财务经理对清查和清点核实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6、协助财务经理和主管领导完成各项成本定额、费用标准的制订,并将制订的方案提交公司领导层讨论定案。

7、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8、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八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程序要求办理款项支付事项。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库存现金不得超过公司财务制度中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经单位负责人书面同意,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转账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2、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

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簿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3、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4、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

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

对于空白票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5、完成总经理或主管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五、支票管理

第二十九条支票由出纳或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三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和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按规定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三十一条已领用而未注销的支票,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三十二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本制度另有规定除外)。总经理外出时,应授权财务经理负责审签一般性、金额不大的款项支付;对于特殊性或金额较大的款项,财务经理应请示总经理,经其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六、现金管理

第三十三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零星支出。

5、法律法规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标准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第三十五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三十六条公司因购买固定资产等而发生的资本性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三十七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三十八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须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九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审批单》,经财务经理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款。

第四十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会计审核费用、天数无误并报财务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后,出纳员方可办理付款或清帐手续。

第四十一条每月发生的固定性费用支出,如电话费、房租、水电费等,由具体经办人填制自制凭证和取得原始凭证(经办人员应在相关凭证上签字和注明经办时间),经财务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销。

第四十二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人事部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发放。

第四十三条符合现金支付条件的、除上述“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条”所规定费用外,其他费用报销应由具体经办人取得原始凭证并填制费用报销单,说明费用发生事由,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财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四十四条使用非现金(银行转账或抵债等)支付费用,应参照上述程序办理。

七、会计档案管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会计档案清册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他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议记录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四十六条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按顺序立卷登记造册。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最低要符合法律规定,具体保管年限详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档案名称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5年

(3)银行对账单5年

2、会计账簿类:

(1)日记账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25年

(2)明细账、总账、辅助账15年

(3)固定资产卡片15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3、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 3年

(3)年度会计报表(决算)永久

4、其他类:

(1)财务成本计划3年

(2)会计移交清册15年

(3)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4)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财务经理审查,总经理批准,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第四十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各部门工作人员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部门主管批准,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或者复制。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案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应在档案查阅登记簿上签字,并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四十八条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八、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九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特点及其管理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经济性质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各类组织形式的企业。

其他行业独立核算的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也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在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企业设立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合同、章程等文件的复制件。

企业发生迁移、合并、分立以及其他变更登记等主要事项,应当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财政机关提交变更文件的复制件。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如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收,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 企业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完善原材料、能源等物资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企业财务制度》、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进一步发挥财务管理工作在公司运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会计工作必须在加强战略控制和运营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法纪,旨在提高经济效益、壮大经济实力、全方位提高企业综合管理水平,加速践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工作中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主体上,服务于各项战略制度;细节中,勤俭节约、高效务实,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把控运营监控,降低费用消耗、增加积累、灵动筹资、科学投资。

一、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置财务部,并设置主办会计、成本会计和出纳等会计岗位。

第四条 财务部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

(一)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国家有关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企业年度目标任务的制订与分解,编制并下达企业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并上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指导企业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参与经营核算管理,反映、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自行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提供服务,向总经理上报各项基于财务筹划的合理化建议,促进本公司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四)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合理控制使用资金;

(五)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建立成本核算管理体制,制定成本管理和考核办法,及时探索降低目标成本的途径和方法。

(六)加强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协调部门关系,指导各部门财务数据填制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解释财务制度中涉及到具体业务部门的操作细节,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七)对工商、税务、银行、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深入沟通,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八)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 主办会计岗位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的会计制度规定,记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传递及时;

(二)坚持经济效益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相关指标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率,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做好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三)妥善保管凭证、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制定财务计划,参与监督监督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筹集、调拨和融通,积极与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有关国家机关的沟通和联系;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成本会计岗位职责:

(一)相关成本项目凭证、账簿的编制,如,原材料、产成品等;

(二)进行产品成本分析,编制成本报表,参与项目生产管理;

(三)规范监督公司材料领用情况,复核监督仓库期末盘点,监督相关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四)对职责范围内的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建议方法解决方案;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务院现行的《现金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认真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的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领用登记簿,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及时与银行沟通,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其他财务人员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上级主管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一)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有关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财务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进一步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会计核算办法及细则

第九条 会计年度按公元纪年法,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蓝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主管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并及时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 财务审计每年一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内部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 本公司严格执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行政法规,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会计主管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助理、主管副总经理或指定专人监交。

其他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主管监交。

第十九条 本公司以单价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共分为五大类:

(一)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二)生产设备(生产线、设备);

(三)电子设备(如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等);

(四)运输工具;

(五)其他设备。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一)房屋及建筑物20xx年;

(二)生产设备20xx年;

(三)电子设备3年 ;

(四)运输工具5年;

(五)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3%-5%作为净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折旧,当其购入下期计提,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后各期不计提。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税负等费用合计作为原值(税法规定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抵扣);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安装费用、材料及人工费;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固定资产必须由财务处连同其他职能部门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 所有办公用具、用品的购置统一由后勤部编造计划、报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购置。

所有用具必须统一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办理登记领用手续、办公柜、桌、椅要编号,经常检查核对。

个人领用的办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和外借,工作调动时,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第二十一条 建立健全采购、销售与仓储管理的相关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切实提高购销存等各环节的管理效率,实现企业财务管理智能化。

三、现金及支票管理

第二十二条 支票由出纳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

填写“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填列,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三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人员签字)、主管人员审批。填写金额要准确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第二十五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及时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第二十六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

第二十七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须由银行审核的,以最总审核数为准),超额部分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二十八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二十九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借

据),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其他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一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二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下月初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三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银行账目,逐笔记载现金、银行收支,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四、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

(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主管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 账簿;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企业财务管理是组织资金运动,处理同有关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它主要是利用资金、成本、收入等价值指标,组织企业中价值的形成、实现和分配,并处理在这种价值运动中的经济关系的一项管理工作,是

企业管理

的重要组织部分。

第二条

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筹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成本管理、收入和盈利管理及特殊事项的财务管理等。

第二章:流动资金管理

第三条

流动资金管理,必须坚持计划管理,贯彻“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在保持计划内生产需要的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减少资金占有。

第四条

流动资金的范围:

1、存货资金的范围,包括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三大部分。

(1)储备资金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外购的铸件、锻件等)辅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五金、电器、外购、配套件、工具、刀具、磨料、仪器仪表、各种备件,劳动防护用品等。

(2)生产资金范围:包括在制品,半成品及外协费。

(3)成品资金范围:包括各种产成品。

2、非定额流动资金范围:包括结算资金,货币资金。

第五条

流动资金管理分工:

流动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和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归口到处,定额到库。

(1)财务处归口管理:主管全厂流动资金,归口管理非定额资金。

(2)供应处归口管理: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油料,化工材料,小五金,配套件等。

(3)工具处归口管理:工具,刀具,刃具,磨料,仪器,仪表及自制工具等。

(4)设备处归口管理:设备维修备品、备件及电器等。

(5)总务处归口管理:办公用品,绘图仪器,

劳动保护

用品等。

(6)生产处归口管理:毛坯,铸件,锻件,在制品及自制件成品,标准件。

(7)经营计划处归口管理:各项产成品。

第六条

储备资金管理职责:

1、各分管单位根据生产任务,物资消耗定额和物资供应情况,制定各类物资的储备定额,并根据生产需要与库存情况,按年、季、月度编制采购计划。

2、各分管单位负责控制流动资金定额,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指标完成。

3、认真贯彻物资管理制度,严格各物资的收支、领、退、内部转移等手续,加强计划性,防止新的物资积压。

4、各类物资分管单位对采购的主要材料,必须制定订货合同,合同要有明确的进货品种,规格,交货期及结算方式,合同付本交财务处。

5、库房必须建立严格的验收制度,按合同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及时将入库单交采购人员报帐,对不合格要求的物品拒绝入库。

6、库房保管人员必须按旬考核库存资金余额,掌握资金动态,坚持旬报制度。

7、按期进行物资盘点工作,填报盘点报表。及时处理盈亏,保证账物一致。

第七条

生产资金管理

1、计划调度处编制生产作业计划,投入产品计划,组织均衡生产,确定各种产品的生产周期,加速生产资金周转,控制生产资金保证资金指标的完成。

2、制定期量标准,保证外购铸、锻件,毛坯件,在制品,半成品的合理储备定额。

3、严格贯彻执行在制品管理制度,增强在制品,半成品的配套性。半年进行一次在制品、半成品的盘点工作,并填报盘点报表,保证帐物一致,账账一致。

第八条

成品资金管理

1、营销总公司负责签订和管理产品供货合同,所签定合同付本交财务科,以便掌握销售动态和资金回笼情况。做好资金回笼,保证产品

销售计划

和资金指标的完成。

2、计划调度处必须贯彻以销定产原则,按销售合同制定产品生产计划,按年、季、月编制商品生产计划。

3、营销总公司定各种产成品库存定额,负责及时处理积压产品。

4、营销总公司按月进行产成品盘点工作,及时处理拒付事项,保证账物、账账一致。

第九条

非定额流动资金管理

1、财务处负责及时督促各物资管理部门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2、上必须贯彻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认真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十条

流动资金的计划管理:

1、流动资金计划与定额,管理是资金管理的基础,财务处根据生产情况及资金压缩指标,每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定额的制订与修改工作。资金指标归口到处,定额到库,经主管厂长批准后执行。

2、财务收支平衡会议制度是企业加强资金管理的有效办法,各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在核定定额的基础上,按年、季、月编制销售计划,采购计划及积压物资处理计划等物料,送财务处汇总平衡编制年、季、月财务收支计划,供货计划由主管厂长主持召开资金平衡会议,分配资金指标,并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

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的原则:

1、坚持以销定产,收支必须平衡。

2、积极组织合理调度资金,保证生产正常的资金供应。

3、坚持节约,反对浪费,杜绝超储积压,发挥资金的效能。

4、确保税利的及时上交。

第十二条

财务收支计划内容:

1、收支计划,产品销售计划,外协收支计划,材料调拨计划,积压物资处理计划及其他收入计划。

2、支出计划,采购计划,生产外协计划,工资计划及其它费用性开支计划。

3、财政上交计划:税金,利润。

4、信贷计划。

第十三条

各分管单位根据本单位资金管理分工于每月25日前提出各有关计划,交财务处汇总平衡,每月6日前开资金平衡会。

第十四条

资金平衡会内容:

1、财务处汇报上月资金指标及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及本月财务收支计划草案。

2、检查各资金归口单位计划执行情况。

3、共同研究,主管厂长批准收支计划下达资金指标。

第十五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厂长下达的资金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计划的严肃性,防止超定额占用积压,在超储期间或超计划用款,财务处有权限制或停止资金使用。

第十六条

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管理的物资必须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要求定期盘点,填报盈亏表。对盘点中发现亏损报废要由有关部门组织鉴定,分清责任,查明原因,由厂长批准,财务处统一处理,各单位不得擅自销账。

第十七条

建立流动资金的检查,分析制度。

第十八条

为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财务处应掌握产品销售合同及主要材料订货合同。

第三章:成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产成品是反映企业产品生产过程和销售过程所发生的各种消耗的总和,是检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工作质量的综合指标,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沧海消耗,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企业成本管理的重要任务。

第二十条

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是目标管理的重要组成内容。根据市场预测,技术经济情报及企业总体目标,制定成本目标,并进行目标分解,从而使总体目标具体化,对各项工作形成责任制度。

第二十一条

目标成本的计算:

目标成本=市场可能接受的价格-税金-最大利润

第二十二条

根据市场预测、决策制订的目标成本,做为各责任中心工作的依据和成本支出的最高限额,按企业目标成本核算的各产品,各加工阶段及各部门的成本“费用”指标,即各产品各加工阶段及各部门的目标成本。

第二十三条

研制新产品必须从设计开始,按目标成本进行分解。计算每个产品、零件的成本限额分配给设计人员,从原材料选用,工艺,工时等均在定额内制定。

第二十四条

为综合评价产品的技术经济效果,在研制新产品或新老产品改进时,以总工程师为首,组织有关部门共同组成价值分析小组,开展降低活动,共同研究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

成本计划是企业、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成本计划的编制,必须根据先进的技术定额,并在周密地进行经济活动分析的基础上产生,保持与其它有关计划之间的平衡衔接。

第二十六条

成本计划的基本内容:

1、生产费用综合预算;

2、单位产品成本计算;

3、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

4、全部商品成本计划;

5、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预算;

6、部门成本计划(责任成本计划)。

第二十七条

编制成本计划的依据:

1、上级下达的计划、成本指标及企业的成本目标;

2、计划期内生产,劳动工资计划,物资供应计划和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3、研究所提供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消耗定额;

4、设备处提供的电、气、水消耗定额;

5、工具处提供的工具消耗定额;

6、劳资处提供的产品工时定额;

7、供应处提供的辅助材料、燃料、油料、消耗定额;

8、财务处的费用计划;

9、本企业历史先进水平,同行业以及报告期成本资料;

10计划期内厂内计划价格。

第二十八条

成本计划分年、季、月度编制,由厂车间(部门)两级负责,车间成本计划由车间核算员负责编制,厂成本计划由财务处负责编制。

第二十九条

编制成本计划的工作程序:

1、收集、积累、整理、分析有关定额和历史资料,研究、选择,确定其可行性,做为编制成本的依据。

2、根据上级下达的成本指标,市场预测,企业计划期内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产品成本和生产费用预算的测算,平衡。

3、在编制企业成本计划的同时,运用量-本-利分析方式以及降低成本的措施,同其他经济部门进行综合平衡后,将成本指标进行分解,交厂长及计划处。

4、经营计划处根据成本计划及实施措施,再次进行全面综合平衡,在确保目标的基础上,汇编企业成本计划,报厂训审批,执行。

5、为了便于检查、考核、分析,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成本编制和实际成本计算方法口径必须一致。

第三十条

成本计划编制原则:

1、成本计划要保证实现企业最佳经营目标;

2、明确成本责任,编制部门责任成本,各部门要保证目标的实现,要制定自己的行动计划;

3、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企业的经济活动都受预算的控制,企业各方面的管理部门都是执行预算管理的环节;

4、经综合平衡后下达的各部门指标,即责任成本,是各部门行动的标准,并据以控制,考核和奖惩。

第三十一条

成本控制的分类:

成本控制分为前期控制(事前控制)、反馈控制(过程控制)、防护性控制(制度控制)三种,也是三个信息的控制。

第三十二条

成本控制的对象:

1、以产品形成过程为成本控制对象,即对产品形成全过程进行控制,凡是发生耗费,影响成本的地方,都按不同的特点进行有效的控制。

2、以部门为成本控制对象,控制各部门的费用和损失。

3、以产品的成本控制对象,按每一产品料、工、费、定额与实际相比,进行控制。

第三十三条

各成本控制对象具体内容:

1、对原辅材料消耗的控制,企业各种定额。建立限额发料,废物回收及损失赔偿制度。

2、对劳动消耗的控制,定员、定额,合理安排劳力,控制工资资金。

3、各项费用开支的控制,按费用计划指标,费用开支范围进行控制。

4、对废品损失的控制:以工作质量、工程质量保证产品质量,严格质量检查制度。

第三十四条

成本控制方法:

根据管理的基本原则:“一定的人对所分管的一定的工作完全负责”,实行成本分级控制责任制和成本归口控制责任制。各级单位及全厂每个职工均负成本责任,以成本归口单位为中心,形成控制成本的责任中心。

1、成本分级控制责任制:分厂级、部门(车间)、班组三级进行成本控制。

2、企业的成本计划要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3、各级成本控制要保证成本计划的实现。

4、进行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检查、分析工作。

5、根据经济责任制的要求进行考核,评比,奖惩。

第三十五条

成本归口控制责任制:

根据各单位、部门职业职责范围及各项经济指标,,由各单位对本部门所发生的成本、费用计划、指标进行控制,并保证成本费用计划指标的完成。

第三十六条

成本核算的任务:

1、正确反映生产过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损失,正确反映原材料,燃料动力,车间经费,销售费用等各项消耗定额及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2、计算和提供产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的实际成本。

3、反映和控制在制品动态,为生产资金管理提供资料。

4、为产品订价,目标成本,成本控制提供决策资料。

5、提供编制计划,综合平衡,决策分析以及降低成本所需要的资料。

6、提供衡量企业各部门工作效率和考核工作成绩的成本核算资料。

第三十七条

成本核算的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费用开支标准和成本开支范围的规定,不属于成本范围的开支不准挤入成本。

2、加强各种物资的管理,认真贯彻各种物资的收发、领退、转移、调拨、保管、报废、定额清查制度,严格实行定额发料制度。

3、各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各种定额,统一全厂的原始凭证,计划价格目录及各项管理制度等基础工作。

4、正确、及时、完整按月核算产品成本,不得以计划成本代替实际成本,不得估算成本。

第三十八条

成本项目:根据上级规定,成本项目包括原材料及主要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及工资附加费,车间经费,停工损失,废品损失,企业管理费和专用费用。

第三十九条

成本计算:

1、机加工,热处理,装配等的费用分配按工时费用比例进行分配。

2、基建,更新改造,大修理,福利设施,新产品,外协等成本计算采用定单法。

3、工厂成本采用平等结转分步法。

4、产成品与半成品、在制品之间的成本分配采用定额比例法。

第四十条

完工产品的成本结转必须以完整手续的产品入库单为依据。

第四十一条

成本计划的资料来源:

1、各种定额由归口科室负责提供。

2、各种统计资料:

——车间统计员每月21日向车间核算员提供工时统计表,产品(包括劳务)工时统计表。

——质管拉科负责提供各产品、废品、损失(包括料废、工废)统计报表。

——设备科每月1日向财务科提供电耗统计表。

——车间核算员每月3日向财务科提供“车间成本核算表”。

3、各单位及有关人员对所提供的报表、计算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并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签名。

第四十二条

部门的成本:

1、我厂实行厂、部门(分厂)二级核算,分厂一般高专职核算员,有财务科统一指导下开展成本核算工作。

2、车间成本核算:

各车间将本车间发生的生产费用,包括其他车间转入的劳务费及财务科分配的车间经费按成本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分配,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当期成本。

3、专用费用由财务科按产品入库量、专用费用的比例统一分配。

第四十三条

为正确及时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财务科定期组织各车间(科室)编制年、季、月度成本报表。

第四十四条

成本分析是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的成本分析,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成本肯定成绩,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挖掘、降低成本的措施,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十五条

成本分析的内容:

1、生产费用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

2、单位产品成本,总成本及可比产品成本的分析;

3、影响产品成本升降的因素分析;

4、部门责任成本的完成情况分析;

5、各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

第四十六条

成本分析会议制:

1、企业按年、季进行定期厂级成本分析,厂级成本分析在厂长领导下,以财务科为主,会同计划、生产、供应、检查、技术、工艺等有关部门和车间共同进行,并编写分析报告。

2、分厂按每月进行成本分析,在分厂厂长领导下,以分厂核算员为主,会同分厂有关人员,编写分厂损益表。

第四十七条

新老产品设计目标成本分析在总工程师领导下,根据设计方案,召开价值分析小组会议,并填写专题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

各级分析会议应由各级领导主持,做到有分析数值,有建议,有责任,有措施并付诸实施。

第四章:财产物资定期盘点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

为了保护社会主义财产的安全完整,加强企业管理,使经济核算资料准确可靠并能合理而节约地使用资金,特建立全厂财产物资定期盘头计量计价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

1、固定资产是企业主要劳动资料,为保证其安全完整以及;固定资产核算的正确性,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和盘点,以促使固定资产的账面反映资料与实际存在情况相等。

2、固定资产一般每年终前清查一次,但平时在管理和使用中也应该经常进行局部和重点的清查核对,此项工作由设备处(设备)总务处(房屋及建筑物)财务处三部门负责,设备处、总务处及时准确地报出盈亏报表,并认真总结查明原因,财务处进行平衡汇总,按批准权限上报。

第五十一条

流动资产管理:

1、材料:企业的材料各类繁多,规格不一,收发频繁,在日常收发管理过程中,可能发生计量和计算上的差错和管理,为了如实反映和监督材料物资的实有数额,及时掌握各种材料的储存和保管情况,以达到账物相符,对材料必须定期进行盘点。

“材料”的盘点每一年进行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重点清查或局部定期清查,对贵重物资还要加强经常性的抽查。此项工作由物资归口管理处室和财务处负责,采用点数、过磅、量尺、计算等方法清点材料的实物数量,按统一规定的日期报出盈亏报表,并认真总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由财务统一平衡汇总,按批准权限进行上报。

2、在制品、半成品

(1)在制品、半成品系各车间所占用的生产资金,为合理使用这项资金,加速周转,做到账物相符,定为每年进行一次盘点。

(2)各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的计算单位,计价一律由财务部门按零件工序制定出统一的在制品、半成品价格。

(3)各车间的在制品、半成品必须依照制令,分别进行全面彻底的盘点,在盘点时必须做到“先清理、后盘点”防止弄错制令重盘和漏盘。

(4)分清半成品、在制品,将已经加工完成最后一道工序的半成品及时入库,送交关成品库,使车间在盘点时不留半成品。

(5)分清在制品、毛坯件,在盘点报表上必须把在产品及毛坯件分别填列,不能混淆,在制品要注明工序。

(6)全厂的在制品、半成品的盘点一定要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

(7)对于尚未用完的材料一律要办理“假退料”手续。

(8)全厂的在制品、半成品盘点完成后填列报表,认真进行总结,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9)此项工作各车间、处室分头进行,调度处统一负责,将各部门在制品、半成品盈亏报表平衡汇总后报财务处计价计算,确定出生产资金盈亏数,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按批准权限统一上报。

第五章:固定资产的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条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较长,单位单位价值较高,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为了规范工业工厂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用、保全资产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工业企业

财务制度

》及工厂的特点制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工厂的固定资产种类较多、规格不一,为加强管理,便于

组织管理

和会计核算,有必要对固定资产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

第五十四条

1、按固定资产的经济用途分类,可分为经营用固定资产和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1)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直接服务于工厂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

(2)非经营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经营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如职工宿舍、食堂、幼儿园、浴室、卫生所等使用的房屋、设备和其他固定资产等。

2、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分类,可以分为使用中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和不需用的固定资产。

(1)使用中的固定资产,是指下在使用中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经营或大修理等原因,暂时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仍属于工厂使用中的固定资产,工厂出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也属于使用中的固定资产。

(2)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已完工或已购建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以及因进行改建、扩建等原因暂停使用的固定资产。如工厂购建的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经营任务变更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等。

(3)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是指工厂多余或不适用,需用调配处理的各种固定资产。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范围、标准和计价:

1、工厂固定资产范围、标准主要是指企业生产条件、生产手段中具有一定价值、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生产资料。除房屋建筑外其价值一般掌握在20xx元以上。非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使用一年以上;非生产经经营设备、器具单位价值20xx元以上,使用期两年以上属固定资产。

2、工厂固定资产的计价有原始成本计价方法,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方法,按净什计价方法:

(1)原始成本计价方法:工厂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可使用状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2)重置完全价值计价方法:当时的生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用的全部支出。

(3)按净值计价方法: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或重置完全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净额。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资产价值以历史确定、即以取胜得时实际成本计价。一般其价值包括:买价、包装运杂费、保险费、装卸费、缴纳的有关税费、安装调试成本、为购置固定资产的借款利息、外汇差价等。自营建造的固定资产其价值按制造成本、税金费用等计价。

第五十七条

投资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有权评估机构评估确认或者投资各方在合同协议中约定的价款计价。捐赠的固定资产按账单所列金额或评估确认的价值计价。

第五十八条

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相同或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计价。并按新旧程度估计累计折旧。

第五十九条

因扩充、更换、翻新和技术改造而增加价值的固定资产,按照相馆所发生的有关支出(扣除有关收入)增加固定资产原价。

第六十条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以合同规定的价格,加由工厂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和应缴纳的税金作为原价。合同规定的价格中包含租赁、手续费的,应收手续费以成年人中扣除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第六十一条

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按净值计价。

第六十二条

工厂为取得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有关费用,以及外币借款的折差额,在固定资产尚末交付使用或已投入使用但尚末办理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在此之后发生的,应当计入期损益。

第六十三条

工厂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应交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和耕地占地用税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第六十四条

已投入使用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

第六十五条

固定资产价值一经确定入帐除改建扩建、局部改装外未经有权机构评估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

第六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核算;固定资产是工业企业生产所需的最基本的生产手段和生产资料,是工厂生产经营的物质资产,必须对其进行完整和细致的核算。应编制固定资产目录、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卡片进行明细会计和业务核算。明细核算类别分为:生产经营用机器设备;生产经营用房屋建筑物;出租机器设备;末使用房屋建筑队物;不需用机器设备;超龄使用房屋建筑物等作为固定资产明细核算的分类进行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七条

投资人投入的固定资产的核算:评估确认价值小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按评估确认价值反映投资人投资的增加,按帐面原价大于评估确认的价值的差额作为已提累计折旧。即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资本”和“累计折旧”科目。评估确认的价值等于或大于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应按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接受固定资产的原价,同时反映投资人的增加,既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实收痪本”科目。

第六十八条

购入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对不需用安装的固定资产和需用安装的固定资产,均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购入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安装完成交付验收使用时,按实际成本作为固定资产的原价转帐,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如购入的是已使用的固定资产,则应按售出单位的固定资产净值,其差额作为已提累计折旧。如实际支付的价款大于售出单位的固定资产帐面原价的,则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购入固定资产原价。

第六十九条

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各种支出,通过“在建工程”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固定资产完成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第七十条

盘盈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报经批准处理前均通过“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核算,既按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估计折旧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其差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工厂盘盈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既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第七十一条

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的核算;工厂的固定资产因不适用或不需用,工厂可以出售转让,工厂的固定资产因报废或提前报废,均要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其借方反映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和发生的清理费用,贷方反映清理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和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承担的损失等。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毁损发生的净收益,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发生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第七十二条

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工厂不再计提折旧,而应由接受投资单位计提折旧。发生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借记“长期投资”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第七十三条

盘亏固定资产的核算;工厂发生盘亏固定资产应按其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的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报经批准转销时,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科目。

第七十四条

累计折旧的核算;

1、计提折旧的范围:工厂在用的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等)均计提折旧,具体范围包括: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调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大修理停用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不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等。

2、计算折旧的方法和折旧年限;折旧方法: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的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表结合本厂具体情况,我厂选择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提取折旧。折旧年限:金属切削设备、锻压设备、铸造设备、专业生产用设备均选用10年;其他机器设备选用8年;起重运输设备选用6年;动能发生设备、其他动力设备均选用11年;工业炉窑选用7年;电器设备选用5年;生产用房选用30年;非生产用房选用35年。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3、计算净残值的方法;根据《工业企业财务制度》规定,为简化计算折旧,工厂全部固定资产净残值率均选择3%。

4、工厂在具体计提折旧时,应以月初可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帐面原价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5.提取折旧的核算;工厂按以上办法正确计算折旧后,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第七十五条

固定资产修理的核算;工厂的固定资产按发生的费用大小,划分为修理费用,为了均衡大修理费用负担实行待摊的办法,实际发生修理费时,借记“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分期傩销修理费时,借记有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科目。年终结平。

第七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财务处是工厂固定资产综合管理和核算部门设备处和生活服务公司是固定资产具体业务管理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日常业务管理,它包括;固定资产的档案资料、精度等级、转移调动、调拨转让、使用部门变更、设备的维护与修理、清查盘点、清理报废以及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移交使用、房产土建项目参与规划设计、施工验收、使用保养等,保证固定资产完全好状态。

第七十六条

为了经济有效投入固定资产应核定现有固定资产生产能力,企业根据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计划预测和计算出固定资产需用量、在现存条件与能力和需要条件和能力之间进行平衡、并根据远期和近期市场分析预测来决策固定资产投入或调出计划。

第七十七条

根据设备等固定资产投入准备计划进行询价等准备工作、并根据询价编制固定资产计划经过综合平衡后实施订货签约,凡已付贷款均应尽快组织到贷拆检、验收、安装、调试、移交投产,尽快发挥投资效用和效益。

第七十八条

根据经批准的房产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规划设计要求并委托有权设计机构进行完整的建设方案设计、根据设计方案编制工程瞀报财务部门审核或备案查存。按程序办理施工手续。工程施工要保证施工质量和周期,土建工程验收完工总体验收或分阶段验收、以保证工程和固定资产质量。

第七十九条

财务处须参与研究、分析、论证、方案选择、合同签约的决策活动、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投资决策方案的实施。

第八十条

对多余闲置或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应单独进行管理和核算,积极进行有偿转让,出租以发挥其两个价值的作用。

第八十一条

定期(一般为一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工厂固定资产的盘点方法采用实地盘存法,对固定资产帐实况、完好状况、改造拆除情况等进行核实、对发现的盘盈、盘亏等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处理,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的固定资产经报批先列作待处理财产损益。对已拆除的房产设施固定资产补办拆除报废手续。

第八十二条

对毁损、盘亏、和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业务管理部门办理毁损、盘亏、报废清单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组织由总工程师为领导的鉴定工作、鉴定工作参加部门应有:设备处、生产部门、检计处、研究所、使用部门,参加部门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对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的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厂长审批。

第八十三条

对多余、闲置、报废的固定资产的转让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和作价,报分管厂领导批准方可办理转长让。

第八十四条

固定资产购建完成移交时必须具有在建工程完整移交书面手续;它凶手有关建设资料、购价或造价、移交单位、接受使用单位及总工程师、总机械师签章等,方可做为正式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第八十五条

固定资产报停、清理、使用单位变更由业务管理部门发出通知、财务部门办理内部转帐。

第八十六条

对出租的固定资产应纳入会计报表资产额并单独建帐建卡管理和核算。经营性租入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建卡管理不纳入会计报表资产额核算反映。

第八十七条

五万元以下的生产技术上的关键设备、仪器购置仍纳入计划按固定资产审批和管理,并与利润承受能力相联系由财务部门严格掌握列入生产成本开支。该类设备投产后其会计处理按规定区别于资本性支出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一次提完摊入制造费用。

第六章:存货的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条

为了反映和监督企业存货的采购,收发及保管,确保存货的帐实相符与安全完整,正确计算产品的存货成本和销售成本,加速存货周转,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特制定本办法。存货是工业企业数额最大的流动资产,它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储备的供销售或制造产品的一切商品和物资。

第八十九条

工业企业的存货是指:各种材料,包括直接用于制造产品并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自制、外购的零部件;有助于产品形成的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各种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以及在产品和产成品。

第九十条

存货的所有权确定原则为:凡在存货盘存日期内,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全部存货,不论其存放地点在何处均视为企业的存货,凡物权已经转移的物品,即使物品仍在企业,均不应包括在存货之内。

第九十一条

存货的计价原则,各种存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入帐:

1、购进的存货计价,应包括买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整理挑选费、自筹外汇调进外汇差、进口物资支付的进口关税、大宗物资的市内运输费等。

2、自制存货(自制材料、自制半成品)按制造过程中实际支出成本计价。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按实际耗用原材料本身价值,加支付的委托费用、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金等作为实际成本。

4、盘盈的存货,按照捐赠的存货的实际成本或市场价格入帐。

5、按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同类实物的国内或国际市场价格等资料而确定的价值入帐。(如有发票报销的单所列金额等,按实际计价)。

6、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如联营单位投入的物品。按照有权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计价。

7、按照计划成本或内部结算价格进行存货核算的企业,在按计划成本入帐的同时,还应核算存货的实际成本。计算存货的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

第九十二条

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核算,发出存货时的计价方法:先进先出法,后进后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

1、先进先出法:是以先收入的存货先发出为假定前提的,采用此种方法在发出存货时应按库存物品中最先收入的那种物品的单价计价。

2、后进后出法:此法与先进先出法相反,是假定后收入的存货先发出,采用这种方法是按库存存货中最后收入的那批存货的单价计价。

3、加权平均法:此法是以月初结存存货金额加全月收入存货平均单价。

4、移动加权平均法:是以原结存存货金额与本批收入存货的金额之和,除以原结存存货数量与本批收入存货的数量之和,作为发出存货的平均单价。每当收入存货单价变动一次,就要计算出一次加权平均单价。

5、个别计价法:是在每次发出或领用存货时,查明其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作为该项存货领用或者发出时的实际成本。

第九十三条

工厂的存货计价方法,原材料等储备资金按计划成本计价;在产品和产成品按个别计价法计价,该计价方法经确定就不得随意改变。

第九十四条

材料的分类工业企业的材料大致可分为六类:1、原料及主要材料;2、外购半成品;3、辅助材料;4、燃料;5、修理用备件;6、包装物。

第九十五条

为便于材料的管理和核算,工厂应编制材料目录按各种材料的类别、名称、规格、计量单位编定号码。

第九十六条

材料的收入核算:

1、材料的收入系指外购材料的采购入库、自制材料入库、车间余料和废料的退库,委托外单位加工制成材料的入库存以及由其他仓库调拨材料入库等

2、材料的收入必须经质量检查部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供应处、生产外协处填制“材料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随同发票交财务处入帐;如果发票暂时未到,也必须将“材料入库单”交财务处入帐。

3、自制材料,回收车间的废料,应及时办理交库手续,交库时应填制“材料入库单”。

4、车间的边角余料退回仓库,应填制退料单,对于车间已领用,但下月仍须继续耗用的材料,为真实核算当月的成本可采取“假退料”的办法填制本月份的退料单,待下月再填制“领料单”。

第九十七条

材料的发出核算:

1、材料的发出主要是指车间领用,管理部门领用,委托外部加工材料的发出以及材料的销售等。

2、企业的车间因生产需要领用的各种材料或者管理部门领用各种材料应根据生产指令号和计划(预算)及定额,由经办部门填制“材料单”要分别填明材料类别、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和用途,经领料单位负责人或用料管理人员审核后,方可发料。

3、企业委托加工的材料应填制“委托外部加工材料领料单”;委外加工要签订委外加工合同或协议书,明确加工材料的熟练、改革、技术要求、加工费用及交货期。

4、企业内部各仓库调剂缺材料时,应填制“材料内部调拨单”,仓库凭此单发料。

第九十八条

材料的明细核算:

1、企业要建立材料明细帐进行材料明细核算。材料明细帐是以材料品种、规格来设置材料收、发、存情况的帐簿,一般有以下两情况:

(1)材料卡片:库房管理人员应根据收、发料凭证逐笔序时登记,反映材料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数量情况。

(2)材料明细帐,是既登记材料收、发、存数量,又登记收发存金额的帐簿。根据材料收、发凭证逐日逐笔登记,财务部门的材料核算员根据材料收、发凭证负责登记,财务处的材料核算员要定期到仓库进行稽核。

2、按计划成本计价核算,材料收、发凭证必须按计划单价核算,核算材料的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差异,必须通过“材料成本差”科目反映。

在材料成本差异明细核算中,差异率的计算公式为: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

(1)本月材料差异=*100%

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本月收入材料计划成本

月初结存材料成本差

(2)上月材料成本差异率=*100%

月初结存材料计划成本

工厂采用计划成本计价,经确定,不得任意变动,如有变动,必须在年度终止前提出变更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九十九条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低值易耗品的分类管理为便于对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与各酸,必须按其用途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分类归口管理:

1、一般工具,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的通用工具。如:刀、量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工具库房管理。

2、专用工具,指为制造某种特定产品所使用的专用工具、如专用模夹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工具库房管理。

3、管理用具,指在管理过程中使用的各种家具用具,如办公桌、椅、柜及工位器具,归口在工具处的劳保库房管理。

4、劳动保护用品,指为保证生产安全而发给职工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鞋及其他防护用品,归口在工具处的劳保库房管理。

第一00条

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摊销方法:

1、一次摊销法:指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按其价值一次全部计入成本(费用)的一种摊销方法。

2、分期摊销法:根据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期限或服务工作量来摊销低值易耗品的一种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要计算出每月应分的数额。

3、五五摊销法: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其价值的50%,报废时再摊销其余的50%一种方法。

上述方法,工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为一次摊销法,确定后年度内不得变更。若有变动,必须在年度终止前提出变更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执行。

第一0一条

包装物的核算;包装物的核算范围。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企业产品,并随同产品出售,出租或出借的各种包装容器,可分为:

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周围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

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3、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4、出租或出售借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第一0二条

包装物核算的内容:

1、包装物购入,自制及加工回收业务的核算,可比照出来核算方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生产过程中用于保证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可直接计入生产成本。

3、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可列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4、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可作为产品销售费用处理。

5、出租包装物主要是以收取租金或押金为条件,当收取租金时应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而收取押金时应作“其他应付款”处理,当退回押金时,则作相反科目。

6、用于企业生产周转性包装物的摊销办法,可采用同低值易耗品摊销的办法相同,进行分摊费用。

第一0三条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和产成品核算,在产品是处在生产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产品,在产品应根据“生产成本”帐户月末余额计列。

第一0四条

过程在计算产品成本时,应将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分配,分配办法是根据过程各车间发生的实动工时进行分配。

第一0五条

自制半成品是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经检验合格送半成品库,但尚未早完成为商品产品,仍需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车间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也应办理自制半成品利用手续,同时必须设置“委托外部加工半成品”的明细帐。

第一0六条

自制半成品应根据“自制半成品”的明细帐期末余额计列自制半成品成本的计算可以残缺实际成本综合结转,也可以采取实际成本分项结转。

第一0七条

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合乎标准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

第一0八条

为了加强产成品管理,保证入库产成品质量合格,数量正确,对产成品的收发,必须有合格的凭证为依据并严格执行成品入库制度。

第一0九条

产成品的总分类核算:这个反映和监督库存产成品的增减和结存情况,财务处应设置“产成品”总帐科目,进行产成品收、发、存的总分类核算。当完工产品入库时,应根据“产成品入库单”、经营处完工产品明细单,记入产成品帐户的借方,出售或领用产成品时,记入产成品帐户的贷方,借方余额,表示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第一一0条

应按产品种类、规格以及存放地点,设置产成品的明细帐进行产成品的明细帐进行产成品明细分类核算,明细分类核算方法与材料核算相同。

第一一一条

发出产成品的单位成本,采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工厂采用这种方法不得随意更改。

第一一二条

存货日常管理,应对戳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财务处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清查,以确保帐物相符,其清查对象主要是对各种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半成品进行盘点,以确定实际数量,对盘,毁损,盈亏,积压等情况应及时清查并及时处理。

第一一三条

工厂要加强对存货的管理和控制,以尽可能减少资金投入和占用,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企业生产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产品,创造更多的收入利润。

第一一四条

加强存货的管理,要在厂长同意领导下,实行归口分级负责制,充分发挥各专业管理部门管理职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第一一五条

加强储备基金的管理与控制,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合理储备的前提下,控制材料采购支出,确定合理的储备和最佳的采购批量,对库存实行ABC重点控制法,同时要规定的储备资金定额,做到定额下库,有专人负责,定期对物资清查排队,对超储积压物资及时调剂处理。

第一一六条

加强生产资金的管理与控制,做到合理组织生产,缩短生产周期,按计划投料,合理配套,加速生产过程资金周转,同时,要加强毛坯半成品管理。

第一一七条

加强产成品资金管理,产成品资金归口经营销售处负责及时按合同要求组织发运,尽量缩短存库时间,同时财务处要求及时办理货款结算,尽快使资金回笼。

第七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一一八条

货币资金管理必须贯彻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各项借款、报销、审批、复核手续。堵塞漏洞。保证货币资金的运用何周转。

第一一九条

现金管理:

1、使用现金的范围。

(1)支付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

(2)支付差旅费。

(3)按银行规定,在壹佰圆以下的零星开支。

2、为保证现金的合理使用,财务处应根据本厂的业务,现金、收支流量,拟定库存现金限额,严防超额库存。

3、凡在外地订购的物资,均往银行办理委托付款或汇款支付。不得支付现金,不得从邮局汇款。

4、严格禁止以我厂名义其他单位或个人代存现金,禁止为其他单位或个人从我厂提取现金。

第一二0条

支票管理:

1、凡属市内壹佰圆的贷款。劳务结算都必须采用汇款或委托付款的方式。

2、银行转帐支票及汇款凭证,由财务处统一管理监发,领用转达帐支票,必须登记支票号码,领用人签字,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写清收款单位,名称,日期,用途,金额或限额,不得巧立名目逃避银行监督。

3、财务处签发银行支票时,必须有足够的供应资金,保证支付,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借本单位支票让单位或个人使用。

4、支票有效期规定为十天,自签发的次日起计到期日。

5、凡签发的转帐支票,汇款,财务处应及时进行清理,督促支票领用人,汇款人办理报销手续。

6、支票领用人所有负责用的支票,应妥善保管,及时报销,如发现支票遗失,责任者应立即向单位领导,主管厂长,保卫处,财务处汇报,向银行持失,凡因支票遗失,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责任者自行负责。

第一二一条

有关货币收支的其他规定:

1、借款(请款)审批权限与审批手续。

(1)备用金:

——备用金是指车间核算员,因工作需要开支的周围金,所领用备用金额根据工作需要而确定。

——备用金使用人必须办理借款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查,主管厂长批准。财务人员审核后,由出纳付款。

——备用金不支付给个人保管,采取以部门为单位,集中管理专人负责并设立明细帐。

——由于工作变动,领用人必须将备用金及时归还财务处。

——备用金保管人必须保证资金完整,不得挪用,不得转让互助金使用缺少,遗失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入银行,违者追究责任。

(2)临时借款:

——无备用金的单位,由于工作需要用于壹佰以下资金开支可办理临时借款。

——凡属费用性支出,如市内差旅费,加工费,维修费用等由业务分管处室领导批准。

——临时借款一般应当日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拖欠,最长不得拖欠三日为

——严肃财经纪律,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如预付工资,医疗费,私人借支,用途不清,审批手续不全等一律不预借款。

(3)出差借款:

——出差请款必须从严从紧掌握,出差费用指定由厂长审批,出差请款必须由出差人填写请款单,注明请款人名,地点,事由,预计天数,交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交厂长批准。

——市内不得发生出租车费用,严格旅馆费,控制标准。

——出差回宁后七天内办理报销手续,一次结算不得拖欠,如无正当理由,过期不报销,不交款,(包括其他借款),财务处有权从工资中扣清。

第一二二条

报销手续:

1、一切报销都要填写报销单,根据支款用途分别办理入库,验收批准手续,报销单必须填写清楚,大小写金额直符,经办人,验收人,比准人必须签名,原始单据必须齐全,手续必须完整。

2、材料采购由各物资分管部门批准。

3、费用开支及其它支出,根据各处室,职责范围,各项费用在核准内开支。

4、凡属个人领款,包括工资,奖金,夜餐费,加班费,交通费均由各单位造册,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发放,收款人必须签名,签名后的领款单交财务处做付款凭据。

5、单位之间的结算,必须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不得无偿调拨和赠送,不得以物易物,未经许可不准涂销。

6、凡正式设置会计,出纳开在银行开户的核算单位,一切收支款项,由要单位负责办理,但必须按时向财务处报帐,并接受财务处的检查和指导。

7、凡未经批准的单位,一律不办理收支业务,任何单位不得私设“小金库”,任何人不得将公款以私人名义存储蓄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违反财经纪律,挪用公款。

8、属于社会集团购买力物资,必须严加控制,未经上级批准,财务处不得承付。

9、各级领导都必须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按制度办事,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行为,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如制止无效,财会人员有权越级反映,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一二三条

关于银行对帐的工作的管理规定:

银行出纳会计必须按时登录银行日记帐,不得漏登少登,混淆帐号,每月应按银行对单,核对每笔业务,并据此做出银行调节表。

第八章:关于重新调整差旅费补贴标准的有关通知

第一二四条

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努力开拓市场,搞好经营生产。鉴于目前的物价因素,原订差旅费的标准已不适应,为保证出差人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经厂部研究决定,重新调整差旅费补贴的有关规定。

第一二五条

差旅费补贴实行包干:

1、差旅费补贴实行包干的内容:

(1)伙食补助费

(2)旅馆费

(3)市内交通费

2、差旅费包干费用的核发:

(1)本厂员工出差必须填写“请款单支出凭证”,同时标明出差事由、路线、人数、目的地及出差时间,经所在部门领导签字,分管厂长批准后,财务处预支。

(2)差旅费的预支按地区和职务包干金额、天数、往返的车、船费核发。

(3)出差人员回宁后五天内,凭车船票和旅馆费发票(不作报销,只作核发出差天数)核发包干金额。

3、补贴包干费标准:

(1)特区:深圳、珠海、海南。

中层干部包干金额:85元/天(其中:伙食补贴20元/天、旅馆费60元/天、交通费5元/天)。

一般人员包干金额:75元/天(其中:伙食补贴20元/天、旅馆费50元/天、交通费5元/天)。

(2)其它地区:

中层干部包干金额:60元/天(其中:伙食补贴12元/天、旅馆费45元/天、交通费3元/天)。

一般人员包干金额:50元/天(其中:伙食补贴12元/天、旅馆费35元/天、交通费3元/天)。

1、实行差旅费包干的范围:

(1)厂级领导不实行包干、旅馆费及交通费按实报销,伙食补贴按第3条①、②项的标准执行。

(2)除厂级领导以外的全厂员工实行包干。

第一二六条

到外地集中培训、学习、伙食补贴按8元/天、旅馆费按第3条①、②项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

第一二七条

本厂员工到外地疗养,伙食补贴按8元/天。

第一二八条

市内参加学习、培训、伙食补贴按5元/天(必须持有住宿发票)。

第一二九条

到两县(溧水县、高淳县)出差人员不实行包干,伙食补贴按12元/天标准,按顿报销,旅馆费按第3条②标准,不得超标。

第一三0条

在本市(含江宁、江浦、六合县)出差,因特殊原因无法回厂就餐,按误餐费2元/天报销。

第一三一条

到外地出差(不包含高淳、溧水县)当天返回的,加发一天伙食补贴。

第一三二条

参加会议(包括签定、订货等)不实行包干,伙食补贴、旅馆费按第3条①、②项的标准,原则上不得超标。

第一三三条

上述第3条第11条中的伙食补贴标准均含工作餐券的金额,报销时必须将餐券贴在报销凭证后面,方可核发差旅费。

第一三四条

出差人员乘坐火车、船、飞机的标准

1、飞机: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飞机、特殊情况必须事先经厂长批准,否则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2、火车: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一律按硬座购票,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的(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之间)或连续乘车超过十二小时,可购硬卧铺票。

3、轮船:出差人员乘轮船一律控制在三等舱位以下(含三等舱)。

4、汽车:出差人员均可乘坐空调软座长途客车、高速客车。

5、出差人员原则上是不准乘坐出租汽车(不含厂领导)。

2、凡在本市办事及采购等均不得乘坐中巴车,否则财务有权拒报

第一三五条

途中夜间乘车、船补助标准:

1、夜间(晚上八时到次日晨七时)乘坐挂有卧铺车厢,连续六小时以上未购硬卧票者,发给本人实际乘车硬席票价的60%(不含空调费);乘坐特快的按票价的50%发给。

2、夜间乘坐不挂卧铺的火车、长途汽车、轮船最底一级舱位(统舱),超过六小时以上的,每人每夜按第一条3款规定的标准加发,一天伙食补助费(12元/天)。

第一三六条

其他情况说明:

1、出差人员趁出差之便,事先经厂长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自理,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包干费。

2、出差人员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请客送礼,如有违反除费用自理外,还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3、临时被借调到外系统和非本单位员工,一律不得在本厂报销。

4、出差人员回宁后及时报销,否则财务有权从个人收入中扣回。

5、高级职称人员

出差补贴标准

参照中层干部级。

6、本规定从一九九七年三月一日起执行,原X公司财(95)018号文同时作废。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二

一、建立和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促进企业管理整体水平提高。

企业内部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制度,包括:原始记录管理及填报制度、定额管理制度、计量验收制度、财产物资管理及清查盘点制度、价格管理制度、财务预算制度和财务分析制度。根据财务管理基础工作的要求,我们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规定每个职工必须做什么、什么时候做、在什么情况下应怎么做,以及什么不能做,做错了怎么办等细则。这样,每个岗位的每个责任者对各自承担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都清楚,要求人人遵守。通过实施这些制度,有效地加强了企业在经营环节中的原始记录、计量、消耗、定额、验收等工作,提高了企业管理整体水平。

二、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规范企业流动资产管理行为,健全内部约束机制,确保资产完整和增值。

1、在商品购进环节,我们制订了烟糖公司规范进货行为规定、进货货款管理办法和进货过程管理办法,来规范企业进货决策和进度行为,把好进货关。

《规范进货行为规定》的主要内容是,进货决策按照下列程序进行:第一步,进货人员提出进货商品的品名、规格、进货单位、数量、进价和预计销价、预计全部销完时间、毛利、利润等情况;第二步,各职能部门提供刊物进货商品的适销、价格、库存等情况;第三步,决策人员根据进货人的意见和各职能部门的资料综合分析,进行决策。

针对货款的安全性问题,我们在《进货货款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货款支付程序和货款审批权限,落实进货责任,确保资金安全与完整,防止商业诈骗。

针对进货中的回扣问题,我们在《进货过程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在购销业务中的返利和回扣一律入帐,严禁各经营部私设小金库或个人私拿回扣。

2、在商品销售环节,我们制订了烟糖公司《销售货款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快销货款回收。对已销商品货款,本着"谁销售,谁负责收款"的原则,做到钱货两清;对代销商品,要充分了解代销方资信情况,要签订合同,明确付款期限。这样既扩大了销售,又保证了资金安全。

3、在商品储存环节上,我们建立《商品排查制度》,每月全面排查一次,专项排查及时进行。在保证销售的前提下,大力推广小库存和零库存,使商品做到适销对路,勤进快销。

三、建立和健全自我扩张和自我约束的企业财务机制,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1、建立与企业发展战略目标相配合的滚动式三年财务

计划。引入全面预算管理办法,在全面预算的基础上编制出企业滚动式财务预算,以便在资金上"长计划、短安排",处理好留存、举债、吸收或对外投资几个方面的关系。

2、加强资金日常调度与控制,继续推行定额管理、指标控制、完善内部银行等一整套办法,落实内部各层次、各部门的资金管理责任制。尽量避免无计划、无定额使用资金。

3、企业负责人更迭,其任期目标应遵循企业战略发展目标,以保证滚动式财务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协调性。

四、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的客观要求,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

1、关于资产的安全和增值问题。我们在制订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时,首先考虑的是资产的安全和合理运用,使之发挥最佳的经济效益。制度明确规定"因业务需要领用支票或汇票,须填写业务用款通知单,写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凡用款在万元以上的以及需要预付货款的,必须由公司经理审批"。这样,资金的使用权基本集中在公司最高决策层,防止和避免了一些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损失。

2、关于落实企业内部责任问题。我公司很早就建立了内部责任会计制度,对各部门的经营收益、成本费用、部门利润进行分别核算。近年来又建立和健全了企业内部的部门承包经营责任制,使各业务部门对自己一年的任务、目标做到心中有数。这对于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努力做好做足生意,节约费用开支是有促进作用的。但承包不等于放弃管理,还必须建立一套内部的约束机制。因此,我们在内部控制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权力责任,做到分级负责、职责分明、相互制约。

3、关于会计监督问题。会计监督不单纯是对一般费用报销的审查,而应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从企业的经营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费用开支、收入实现,一直到财务成果的产生。为了保证会计监督作用的正常发挥,我们在制度中规定:"公司财会股在公司经理室经理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正确核算,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进行税收筹划,维持投资者权益,并接受主管财政机关的监督检查。""凡违反国家财经纪律,违反"两则"、"两制"和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本公司财会股有权拒绝执行。"从而强化了会计监督职能,保证了会计制度的落实和有效执行。更多财务管理制度文摘点这里下载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压缩包附湖北某知名财务总监认证培训机构XX公开课程安排:《企业战略》《绩效管理》《财务报表解释》《预算管理与内部控制》《财务战略》《纳税筹划》《剑桥高级财务管理》

最新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三

一、库存现金管理

1.公司财务部库存现金控制在核定限额内,不得超限额存放现金。

2.严格执行现金盘点制度,做到日清日结,保证现金的安全。现金遇有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报告单位领导,并要追究责任者的责任。

3.不准用“白条”入账。

4.不准私人挪用、占用和借用公款现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机构提取或送存现金(限额1万元以上)时,需由两名人员乘坐公司汽车前往。

6.现金出纳人员必须严格和妥善保管金库密码和钥匙,不得借给他人。

7.现金出纳人员要妥善保管金库内存放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私人财物不得存放入内。

8.现金出纳人员必须随时接受开户银行和本单位领导的检查监督。

9.出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上述各条规定。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须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银行基本账户和辅助账户的开户和公司各种银行结算业务。

2.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的结算管理制度。

3.作废的银行支票由出纳人员加盖作废戳记,妥善保存。

4.银行结算方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取如下几种方式:支票(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信汇、银行承兑汇票、委托收款(仅限于水费、电费、电话费结算),除上述结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从银行取回的各种结算凭证,要及时入账。

6.公司应按每个银行开户账号建立一本银行存款明细账,出纳人员应及时将公司银行存款明细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于每季度末做出银行核对余额调节明细表。

7.银行出纳人员对银行调节明细表所记载的账项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对出现的差错通知责任人进行更正,对未达账项要及时予以清理。造成的账账不一致,应尽快解决。

8.空白银行支票与预留印鉴必须实行分管。由出纳人员逐笔登记,记录所签发支票的用途、使用单位、金额、支票号码等。

三、往来账款管理

1.应收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销售部门根据形成收入的确定标准及时开据发货票后,由财务部作好账务处理,编制会计记账凭证,登记有关收入和与客户应收账款往来的会计账簿,同时要定期与销售部门进行核对,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2.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形成的出差借款、采购借款、各部门备用金应于业务发生后及时报销,每年12月中旬进行清理。各部门备用金于每年12月份中旬清理,进行还旧借新。

3.应付账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门因采购形成的应付票据应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登记相应的账簿,定期与相关部门对账,保证双方账账核对一致。

四、内部牵制

1.公司实行银行支票与银行预留印鉴分管制度。

2.非出纳人员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款业务。

3.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每季抽查一次。

4.现金出纳人员不得担当制证工作,只能由财务部指定的制单人制单。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篇十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xx县xx绿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是县政府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负责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猕猴桃的种植、推广;农业产业投资;非融资性担保等业务,归属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管理。

第二条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工作,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合法、科学、有序的财务核算体系,明确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和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董事长组织拟定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审批财务事项。

第四条公司设置财资部。财资部是负责公司资金筹措及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能机构,对公司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第六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营运机构财务与主管部门财务分离、营运机构财务与下属公司财务分离、营运机构投资财务与运行费用财务分离的“三分离”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分别核算与管理。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按规定上报公司董事会审核,xx县猕猴桃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八条服从政府委派本公司监事会成员的监督和指导,积极配合监事会成员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职权。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第九条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坚持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工作,财务印签应实行分开保管。会计与出纳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不办理现金业务。

第十二条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应该设置相应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出纳员应该按照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结算,随时掌握存款余额。公司应指定专人签发支票等支付工具,并妥善保管,严格按票据顺序号签发,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第十三条建立银行对帐制度。每月末,出纳人员应将银行日记帐发生额与银行提供的对帐单进行逐笔核对,提交会计人员复核。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贵州省统一发票管理实施办法》。发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办公室负责列册登记,顺号发放使用,保证完整无缺。发票中的各联单据是公司财务收支活动中据以进行核算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不得散失,因故作废的应该整份按照原联数粘贴,加盖作废印章后随存根保留备查。

第十五条加强应收及预付款项的管理:

(一)应收及预付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各类应收款及预付款应分单位及时登记,准确反映其形成、收回情况,月底应列出各项应收及预付款的余额分户清单。

(二)因公出差借款,须经过董事长审批同意后支付。出差借款人应在返回后十日内,及时办理差旅费报销手续,结算借款金额。对无故延期不报者,财务部门在催促无效的情况下,可制定扣款计划,报经董事长同意后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

(三)各类应收及预付款应建立定期核对和清理制度。相关业务部门对六个月以上的款项与财资部进行核对后进行催收。对挂帐一年以上帐龄的款项应明确办理人员的责任,落实催收措施;对将近两年的应收款项应重新办理债权落实手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资金损失。

第三章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的资金只用于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除业务结算、职工出差和业务需要可预支一定数额的资金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故占用、挪用公司的资金,预支资金必须经董事长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审批权限为:公司的日常经费支出由董事长审批。

第十八条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核、审批”三级审核制。各项支出由经办人提出申请,职能部门负责人对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财务负责人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已审查的支付款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核”,最后由董事长签审后支付。

第十九条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后再给予办理。

第二十条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均应及时、全额登记入帐,统一核算。不准设“帐外帐”,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生产用的机器设备、工具仪器、运输工具,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非生产用设备、工具、用具,均列为公司固定资产范围。

第二十二条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由管委会统一管理(账实分开管理)。

第五章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三条凡涉及资金款项和财物收付、结算的经济事项,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出纳人员的职责:

(一)对有关公司银行存款收付的事项,应经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核或手续不完备的收付事项,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二)出纳人员不能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章,应由出纳和会计分别保管。

第六章财务报告及财务评价制度

第二十五条财务会计报告是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组成。

第二十六条会计报表编制要求: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编制各种内部会计报表,由公司自行设计,如“预算执行情况表”等。

第二十八条财务会计报表必须由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签字并盖章,以明确责任。年度会计报表须聘请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后,才能对外报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财资部负责起草、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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